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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解除安徽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金螳螂幕墙有限公司市场准入限制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6-000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6〕114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6-05-16 公开日期:2016-05-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解除市场准入限制
关于解除安徽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金螳螂幕墙有限公司市场准入限制的通知
常建〔2016〕114号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处理情况的通报》(常建〔2012〕44号)、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2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全省限制市场准入、通报批评企业、清出建筑市场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2〕14号),对安徽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了市场准入限制。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处理情况的通报》(常建〔2013〕49号)将苏州金螳螂幕墙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控企业。

    安徽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苏州金螳螂幕墙有限公司被限制市场准入后,能认真查找原因,分析责任、处理事件责任人,加强内部管理,在承发包交易行为、维护农民工权益“三项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整改。日前向投诉工程所在地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常州市城乡建设局递交了解除限制准入的申请报告,企业注册地出具了同意意见,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我局上报了恢复该企业市场准入的通知和已经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并积极整改的证明。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部门对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结算纠纷已解决,以上企业至今没有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上访、投诉事件。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省清欠办《关于废止‘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清办〔2013〕11号)精神,我局同意解除安徽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场准入限制,解除苏州金螳螂幕墙有限公司重点监控,并建议省清欠办解除对安徽新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市场准入限制。

    特此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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