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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名特优农产品推介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5-0009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5〕7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5-06-08 公开日期:2015-06-11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名特优农产品推介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名特优农产品推介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由省政府主办的第十三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将于今年11月20-22日在上海国际农展中心举行。按照省组委会安排,期间开展的省级名特优农产品推介会由我市承办,为高水平办好本次展会,立足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会议名称
  常州名特优农产品推介会
  二、主办单位
  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
  常州市人民政府
  三、推介主题
  展示常州农业新成果、服务国际都市大上海
  四、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20日上午10点半至12点在上海虹桥万豪大酒店三楼万豪殿举行。
  五、参加人员
  省政府领导、省农委等有关厅局领导;上海市政府及上海市农委领导;省辖市政府、农委领导;常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农委、商务局、旅游局、粮食局、供销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市组委会人员;各辖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农业部门负责人;上海市大型超市、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业企业、行业协会、旅行社等负责人;国家和江苏省、上海市以及常州市新闻媒体。参会人员共约220人。
  六、推介会议程
  1.省领导致辞;
  2.播放常州现代农业发展成果专题片;
  3.推介常州现代农业;
  4.辖市、区政府推介;
  5.常州市农业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6.常州市特色农产品品鉴会。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常州名特优农产品推介会组委会,由市政府张耀钢副市长任主任,各辖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农委、商务局、旅游局、粮食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陈志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委会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推介会总体筹备工作,协调各组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负责与省组委会的沟通联系;协调安排各辖市、区展示展销和推介有关工作,指导客商邀请和签约项目征集、筛选、审定、跟踪、上报工作;负责统计工作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布展设计招标工作;负责活动经费预算和开支等工作。
  2.展示展销组。负责第十三届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常州展示展销区的设计、特装,展销区展位的分配和展品、图片的征集以及文字编写等工作;负责落实参展企业和展销产品;负责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成果专题片摄制、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册编制以及推介会会场内外的宣传布置等工作。
  3.宣传材料组。负责领导讲话、专题片解说词、活动指南等各类材料的起草;负责专题推介PPT制作;负责新闻媒体联系及外宣工作;配合做好推介会现场组织工作。
  4.后勤服务组。负责制定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来宾接待,参会人员食宿安排、车辆使用保障,负责常州市特色农产品品鉴会的组织工作。
  各辖市、区政府和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组委会的部署安排,依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落实。各辖市、区政府要根据任务分解,抓紧抓好推介方案、采购商邀请、签约项目等工作;市商务局负责上海市有关企业、行业协会邀请工作;市旅游局负责邀请上海市有关旅游企业和组织我市旅游企业与会工作。
  (二)任务落实。围绕推介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好招标布展、客商邀请、项目编制和签约等各项工作。具体任务由市农委另行下发。
  (三)经费保障。按照节俭办会、注重实效的原则,由组委会办公室提出预算,纳入市财政预算,对需要政府采购的按规定办理。各辖市、区也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地参展参会筹备、客商接待、会务组织等。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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