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20年市级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0-0003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计〔2020〕5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0-03-27 公开日期:2020-03-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2020年市级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
关于做好2020年市级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水利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农业农村工作局,局属有关学校:
  按照省水利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学校节水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1〕17号)精神,我市水利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学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常水资〔2011〕24号),明确节水型学校的建设、申报、考核要求。截止2019年12月,全市共有245所学校建成市级节水型学校,其中45所学校建成省级节水型学校。为做好2020年市级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节水型学校创建推进工作由市教育和水利两个部门联合组织,水利部门主要负责节水型学校创建的日常工作,包括业务指导、申报资料初审和考核验收等;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创建计划、学校节水改造、长效管理等,各辖市、区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结合本辖市、区学校所处环境、气候等特点,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现场会等培训方式,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全市2020年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二、申报创建节水型学校的基本条件
  全年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应遵循先易后难、确保质量、有序推进的原则,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校一贯重视节水工作,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完整的工作制度,将节水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中去,师生的节水意识强;
  2.学校用水管网近几年新建或改建,管网漏失率较低,用水管理水平较高,具有满足节水型学校标准的空间和潜力;
  3.对学校内部用水进行计量,二级表检测水量总数达到一级表水量的90%以上。
  三、2020年市级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任务
  1.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学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常水资〔2011〕24号)精神,我市力争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全覆盖,各辖市、区根据各单位实际安排好本年度的创建计划。
  2.全市各类学校要把节水工作纳入生态校园建设的整体工作之中,已建成省、市级节水型学校的单位,要巩固创建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市级节水型学校的单位,需再接再厉,争创省级节水型学校。
  3.2020年拟对全市2015年创建的市级节水型学校进行复查,请相关单位做好自查工作。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于2020年4月15日前上报2020年拟创建学校。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85681326、邮箱:2324784006@qq.com。

  业务咨询电话(市水资源服务中心):86909772。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水利局

2020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