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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中共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2017年常州市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7-000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党组〔2017〕6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党组
生成日期:2017-03-14 公开日期:2017-03-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中共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2017年常州市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执行。
中共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2017年常州市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农党组〔2017〕6号

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常州市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中共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党组

2017年3月14日

2017年常州市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安排,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法违纪问题的力度,全方位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努力营造“精于谋划、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工作氛围,积极打造“清醒清白、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善作善成”的农业干部队伍,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1、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责任分解把把责任落实到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站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通过加强检查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委纪检组要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敢于瞪眼黑脸,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监督,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3、推进“一岗双责”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和处站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工作和处站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强化处站“一把手”的“一岗双责”意识,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牢人员思想基础,增强“四个意识”,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作为处站重中之重的工作。继续落实逐级廉政谈话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处站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党组报告一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等制度,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痕迹管理”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如实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台账》。

二、严守纪律规矩,强化纪律约束

4、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支部、落实到每位党员,真正做到思想上对党忠诚。

5、严明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组织观念,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做到对党组织忠诚,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党员干部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执行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提高党内生活的严肃性,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真正做到行动上服从组织。

三、严抓作风建设,坚持担当有为

6、专项行动强精神。开展以“三大一实干”活动为抓手,聚焦“有激情、重责任、敢担当、守规矩”。继续深化以整治庸懒散浮拖不良风气为突破口的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进一步强调纪律要求,提醒和教育党员干部提高警惕、自觉抵制和主动纠正。同时紧盯端午、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抓住“四风”具体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

7、建章立制强规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委系统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在此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制度汇编》,供大家学习并严格执行。

四、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8、深化党风廉洁教育。持续推进机关文化建设,深化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学习教育,充分运用剖析典型案例、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教育作用,增强廉洁文化的渗透力和实效性,努力营造廉洁氛围。

9、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围绕“三重一大”、农业项目资金、农业行政执法、财务、人事、办公物品采购等重点环节和岗位,加强事前事中监管,认真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制度,从源头上把牢廉洁风险防控关。同时加大系统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增强活力,提高执行力和风险防控力。

10、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关口前移,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用制度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坚决遏制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谋取好处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五、严肃执纪审查工作,保持高压态势

11、坚持抓早抓小。要及时发现和掌握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萌芽性、趋势性和意识性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核实或警示诫勉,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违纪问题发展为违法行为。要深刻剖析重大典型案件,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查案办案的震慑功能,达到遏制腐败的治本目的。同时要坚持查处与保护相结合,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2、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组及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并安排部署、督查推进。按照《常州市农委关于开展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适时开展监督巡察。加大对委属各单位的监督巡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对监督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对没有整改到位的督促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监督巡察的震慑作用。

13、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问责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若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委党组报告,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制度,对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导致顶风违纪搞“四风”、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既要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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