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村工作局,局相关处室:
《常州市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已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稳定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据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决定从现在起至2020年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总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紧盯重点企业、重点隐患,实行部门联动、督查与检查相结合,夯实农业生产安全基础,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实现农业安全生产总体稳定,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的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整治原则
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在开展综合大检查的基础上,着力狠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隐患、重点人员,务求把安全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全方面排查影响农业安全生产的风险隐患,全力抓好整改,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
(三)坚持联动共治。紧紧依靠全局责任部门、农业系统各行业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强化使命担当,明确职责分工,横向、纵向部门联动,确保排查整治不漏生产经营主体、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扎实细致地抓好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压降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上来,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安全水平上来,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整治重点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重点突出农机、渔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同时,兼顾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其他行业领域、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劳动密集场所的安全整治。
(一)开展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明确重点机械,围绕变型拖拉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等农业机械的作业服务、维修保养、作业操作等环节,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明确重点对象、场所,针对田间场院农机作业场所、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报废回收企业、农机维修网点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方面进行排查整治。突出重点时段,围绕夏、秋两忙期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执法监管。
(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围绕渔业生产、渔船渔港安全进行排查整治,强化渔船管理,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渔业捕捞违规作业的整治;强化船主、养殖户的主体责任落实,落实渔船用气用电安全、消防器材、救生设施配备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渔业安全执法和应急管理。加强汛期、台风、雾雪天气的气象预警预防。
(三)开展农药、复混肥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对农药、复混肥料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监管。主要检查农药、复混肥料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关键环节,持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企业安全风险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采取市场检查、质量抽检等方式,核查农资经营企业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按规经营,有无建立农药购销电子台账,有无设立限制使用农药销售专柜、专用仓库,有无实行实名登记购买限制使用农药制度等。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以网格化平台管理、抽样检测为手段,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关,重点对生猪屠宰环节、蔬菜、畜禽、生鲜乳、水产品等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强化舆情监测和预警,在重大节假日前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五)开展其他行业安全生产整治。设施农业的安全生产和畜牧、饲料、兽药、屠宰生产管理,农资市场的监管和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禁用农药、禁用农业投入品的非法使用行为查处。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防控和检疫监督,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沼气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管护,以及秸秆收贮点消防设施建设和安全警告警示。兽医实验室、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病料、菌毒种等物品管理以及“三废”处置,机关单位、食堂、施工场地、出租场所等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等。
四、时序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
召开全市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行动自觉,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10月底)。
局各行业处室结合农时特点和工作实际,按照制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摸底调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力争做到排查工作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组织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督促落实隐患全整改、全闭环。深入研究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强化源头性治理,立足治本,探索建立适合农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五、相关要求
(一)落实相关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评价处,分管农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协调推进全市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下设6个专项整治推进工作小组,由行业分管领导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行业责任处室牵头具体协调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见附件);其他处室单位根据《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常农办发﹝2019﹞59号)要求,配合各小组做好全市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制定专项方案。按照省厅专项整治要求,局农机、渔业、农药管理责任处室要按照要求迅速制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摸清家底,排出安全隐患清单,细化各项举措,确保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局其他行业处室、辖市区农业农村局也要结合本行业、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农业安全生产整治方案,实行市县联动,共同开展好农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三)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一项职责,各地必须认真学习领会,要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长效的机制或者手段来执行。各地要在摸清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上,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创新方式方法,采取聘请行业安全专家等形式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农业安全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检查出来的所有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到位,实行闭环管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把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制订培训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培训,解决机构改革后各地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现实问题,不断提高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主管和分管领导、行业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创新体制机制。实行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管控,重点行业实行重点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和分级管控,加强重大危险源辨识,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其他行业要整合市、辖市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资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分层分级实行网格化管理。修订完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六)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在农业农村广泛宣传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营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事故预防常识和事故预防措施宣传教育,在农机、渔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安全、信息化等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动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做法,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
(七)同步监督推进。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纪办﹝2019﹞108号)要求,围绕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等方面,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参与、同步开展监督推进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完善违规违纪行为查处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同监督优势,推动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
各辖市区、局相关行业处室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农机、渔业按照各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及统计报表;其他行业每月月底前上报工作信息及常州市农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与执法处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市农业农村局监评价处。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报送书面总结材料(主要包括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报市农业农村局监督评价处。
联系人:李亦,联系电话:85682230,
电子邮箱:576656597@qq.com。
附件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分工
1.农业机械行业专项整治小组:徐加宽总农艺师具体组织实施,农机处具体协调推进农业机械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支队及相关处站配合。
2.渔业行业专项整治小组:李国平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渔业处具体协调推进渔业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支队及相关处站配合。
3.农药及复混肥料等危化品行业专项整治小组:徐加宽总农艺师具体组织实施,种植业处具体协调推进农药和复混肥料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支队及相关处站配合。
4.畜牧行业专项整治小组:何尧平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畜牧兽医处具体协调推进畜牧行业(包括沼气)专项整治行动,科教处及相关处站配合。
5.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小组:阎晓东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管处具体协调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处站配合。
6.局机关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小组:严国光副局长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具体协调推进局属机关处室、事业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2
常州市农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与执法处罚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2020年 月
辖市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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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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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整改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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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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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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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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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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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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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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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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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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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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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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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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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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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
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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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吊销证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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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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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刑
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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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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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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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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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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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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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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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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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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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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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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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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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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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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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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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次报送数据取累计数。2.突出问题主要反映在政府和部门层面,如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方面问题。报送时附问题清单,包含具体单位、问题表现、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3.重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报送时附重大隐患清单,包含企业名称、隐患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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