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司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发局),常州经开区司法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特长和工作优势,关注中小企业法治需求,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中小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常州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团 长:薛庆林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宋春荣 常州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副团长:魏 强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建设处处长
钱小锋 常州市司法局宣传教育处处长
杨 炯 常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
成 员:谢小江 常州市司法局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
沈安琪 常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副处长
祝 嘉 常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
张小丰 常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处副处长
卜 奇 常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四级主任科员
黄旖旎 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行政处处长
罗昌海 溧阳市工信局企业发展服务科科长
汤 艳 金坛区工信局工业运行科科长
李伟华 武进区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科长
解 承 新北区经济发展局工信处处长
朱锦峰 天宁区工信局工业科科长
顾 赟 钟楼区工信局工业科科长
丁 旻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工业与信息化科科员
陈 靓 溧阳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杨小卫 金坛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王明锋 武进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陈建丽 新北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
张 烽 天宁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
毛 磊 钟楼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陈 刚 经开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戴旭初 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邢 辉 江苏圣典(常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殷力强 江苏时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伟锋 江苏常恒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纪成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张镓麒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马鹏飞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聂荣华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侯忠群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伟中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
魏诗逸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孟昕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峰 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汝佳 江苏常硕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军荣 江苏常弘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 军 江苏常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董伟国 江苏新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印霄龙 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贺小花 江苏强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畅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英芳 江苏融畅律师事务所律师
丁建中 江苏中吴律师事务所律师
史久期 常州市小微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联络员:张 浩 常州市司法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联系电话:85681646
顾柳婷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建设处科员
联系电话:85681226
黄纪成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联系电话:15351938389
二、服务内容
1. 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服务中小企业。组织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组织及其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2. 发挥律师在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法治环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促进依法办企。组织律师开展服务中小企业专项活动,为中小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中小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3. 积极做好中小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对中小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中小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4. 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组织、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设“企业法治讲堂”。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善于利用宪法日、“4·26”知识产权日、“中小微企业日”等时间节点,选取中小企业关注的法律法规或法律热点问题,集中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借助重要节点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弘扬法治精神,切实将“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向深入。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法律服务团成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做好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对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做好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2. 主动作为。法律服务团成员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常态化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着力在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 强化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工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了解服务情况,征求中小企业的意见,不断改进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竞争和承揽业务,树立法律服务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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