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明路向北延伸段电力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2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3〕182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9-03 公开日期:2013-09-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大明路向北延伸段电力管道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明路向北延伸段电力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大明路向北延伸段电力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3〕18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2×400MW燃机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大明路向北延伸段电力管道工程。

    二、该工程南起龙城大道南侧,沿大明路向北延伸段西侧绿化带,北至东沟头河,全长140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矩形钢筋混凝土电力管道(含电缆支架及接地设施)和1座预留顶管工作井,电力管道宽3.1米,高2.8米,采用明挖管道的方式敷设。同步实施通风、排水、照明、消防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电力管道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地下结构防水等级为二级。

    2、通风、排水、照明、消防等配套工程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0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106万元,其它费用348万元,基本预备费34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6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表〔2013〕25号);市规划局审定的《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F级燃机二期工程出线规划》规划方案;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请加强与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2×400MW燃机二期扩建项目的衔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