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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级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创建单位2017年度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445/2017-0025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7〕251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7-12-11 公开日期:2017-12-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级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创建单位2017年度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级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创建单位2017年度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
常发改〔2017〕251号

各有关单位:

2016年,我委批复新北区薛家镇政府等单位开展首批市级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创建工作。根据《常州市创建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实施方案评估及考核办法》(常发改〔2016〕143号),我委委托常州市招投标中心,于2017年8月11日组织专家评审组对2016年度首批市级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创建单位进行了评估考核。现将评估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创建单位新北区薛家镇政府、江苏西太湖互联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能够按照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的“创建方案”及推进计划,组织实施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创建工作。其中,西太湖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平台项目——西太湖电子商务服务业集聚中心已装修竣工;新北区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平台项目——中国薛家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已启动改造建设。两个创建单位均已引进部分相关企业,并入驻过渡载体;均已明确在2018年6月前(下一年度评估考核前)与1家以上的全国性互联网平台签订正式合作协议,通过导入平台资源和能力,为全市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服务。

二、经过专家评审组评估考核,新北区薛家镇政府、江苏西太湖互联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了2017年度的考评。新北区薛家镇政府、江苏西太湖互联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及时将修改完善的创建方案报送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三、根据《常州市创建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实施方案评估及考核办法》(常发改〔2016〕143号)、《常州市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发改〔2016〕120号),同意对新北区薛家镇政府、江苏西太湖互联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创建单位兑现2017年度相关政策。

四、常州创意产业基地因平台项目尚未落实,同意该创建单位提出的暂缓评估考核的申请,不兑现2017年度相关政策。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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