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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14109517/2018-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18〕39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8-06-13 公开日期:2018-06-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辖市、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局相关单位(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户外广告设施巡检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根据《关于常州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83号)要求,规范广告设施秩序、净化公共空间、提升城市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家、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和要求,严格对照《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按照“市区联动、重心下移、以区为主”的原则,采取以督促整改为主、强制拆除为辅的方式,全面开展市区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工作,以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对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含经开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辖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专项治理,坚决拆除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保留提升符合设置标准的户外广告设施,保障市容环境的整洁、优美。

    三、组织机构

    组 长:王志忠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  骏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国明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谢明玉  溧阳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孙  斌  金坛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徐建峰  武进区(含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章建伟  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副局长

           钱  滨  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郑树新  钟楼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钟楼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邹  青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姜维路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章明栋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副处长

           周庆华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处处长

           沈家文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管理处处长

                   常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吕  东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受理指挥处处长

           赵夕荣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监督考评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常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由沈家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维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整治内容

根据户外广告设施巡检监管信息系统在巡检普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设置广告(详见附件1),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五、责任分工

    1.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与建设)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数据普查中全部项目(详见附件2)的治理工作。

    2.天宁区、钟楼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数据普查中有关项目(详见附件3)的治理工作。

    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户外广告设施数据普查中有关项目(详见附件4)的治理工作。

    4.市容管理处负责户外广告设施数据普查中有关项目(详见附件5)的治理工作,同时负责天宁区、钟楼区范围内广告设施拆除后墙面的粉刷修整工作。

    5.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符合设置标准的户外广告设施及时配合审批部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且做好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

    (注:附件1-附件5资料查询,联系人:王锁烨,QQ号:657177047,联系电话:13776812165)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6月20日-6月30日)

    1.各单位对照户外广告设施数据普查情况进行梳理排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职责;

    2.向户外广告设施权属单位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二)依法治理阶段(2018年7月1日-12月30日)

    1.对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要求的应进行行政指导,督促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对违反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户外广告及时督促拆除或委托拆除;

    3.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9年1月1日起)

    市、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与建设)局按照“属地管理,落实长效”的原则,建立户外广告长效治理机制,充分利用各级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平台,加大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的巡查力度,对各类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将此项工作纳入城市长效管理考评体系。

   七、整治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配合。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是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规范市容市貌、排除安全隐患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并抽调精兵强将参与治理活动,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开展工作,确保治理工作达到预期成效。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履职,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各项管理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应依据法定职责先进行摸底排查,根据排查的结果分类处置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疏堵结合、严格执法。对于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标准的,应指导有关当事人及时依法办理许可手续。对依法进入执法程序的,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对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措施不力、推诿扯皮、行动迟缓,未依法履职或者拖延上报执法数据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常州市城市管理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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