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东昊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八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2〕3号)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14年1月9日,我局会同新北区环保局和特邀专家组成评估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常州东昊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滨江化工园区,占地面积183亩,现有职工167人,主从事苯乙烯单体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1年生产苯乙烯181862.48吨、甲苯4189.94吨,年产值16万元。公司建有废水预处理装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865524吨、用电量3180.59万度、使用天然气1102.46万立方米、使用蒸汽56.97万吨。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将全厂作为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了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8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5个、中高费方案3个,实施率均为100%。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1059万元,重点实施了粗苯T-401塔改造、循环水泵节能改造、废气治理装置整改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533.5万元,单位电耗、汽耗、气耗、物耗均有下降,节电437万度/年、节约蒸汽1.78万吨/年、节约天然气1.49万立方米/年、提高苯乙烯产量1500吨/年,减少苯废气排放0.9吨/年、减少苯乙烯废气排放1.42吨/年、减少氨废气排放0.14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005吨/年(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我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基本达到预期清洁生产目标,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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