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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志愿团队建设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13/2016-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16]103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6-11-01 公开日期:2016-11-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志愿团队建设的意见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志愿团队建设的意见
常司发[2016]103号

各辖市(区)司法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应急志愿服务是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为统筹发展、科学调配、规范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志愿服务专业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职能,根据《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志愿团队建设的意见》(司办【2016】54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志愿团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把开展应急志愿服务与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结合起来,依据国家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志愿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建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心理援助等应急志愿团队,努力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统一领导、管理规范、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应急志愿服务队伍体系,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中的职能作用。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任务

成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指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局政治部牵头负责,成员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计财装备处、监察室、法律援助中心、常州公证处负责人组成。

成立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心理援助三支应急志愿团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协助应急行业专业队伍进行救援救助,积极开展法律服务、矛盾调处、应急心理救助等志愿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应急志愿团队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管理,市局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基层工作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常州公证处协助;人民调解应急志愿团队由市局基层工作处牵头组建管理;心理援助应急志愿团队由社区矫正管理处组建管理。市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计财装备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监察室、政策法规处负责监督应急志愿服务工作。

法律服务应急志愿团队主要工作职责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

人民调解应急志愿团队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开展矛盾调解、善后安抚、协调维稳等志愿服务。

心理援助应急志愿团队主要工作职责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通过开展个别咨询、团体咨询、心理辅导、危机干预措施,做好对受灾群众的心理引导和抚慰。

三、组织动员和运行方式

(一)人员招募。各支应急志愿团队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志愿人员招募标准,动员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人员加入应急志愿团队。其中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心理援助应急志愿团队分别在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人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中招募。各支应急志愿团队首批招募志愿人员为15人左右,于10月底前完成并报市局政治部备案。

(二)日常管理。各支应急志愿团队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志愿人员日常管理、联络、考核、宣传、推荐表彰等工作制度,应急志愿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保持联系畅通,由各支应急志愿团队分别负责召集。要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根据应急志愿服务专业要求,定期组织应急志愿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要加强与专业救援队伍之间的交流协作,有计划地组织与专业救援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提高开展应急志愿服务的能力。

(三)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协调小组发布应急响应指令,通过一体化智能平台等方式对应急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指挥、调度、决策。各支应急志愿团队根据事件发生的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志愿服务需求等情况实施应急联动,按照指令要求及时赶赴现场。突发事件发生地的辖市(区)司法局要及时协调当地政府部门,为应急志愿团队任务分工、交通食宿等提供必要的帮助。应急志愿团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期间要加强请示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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