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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丽华中学原址整体翻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12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4〕6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04-08 公开日期:2014-04-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江苏中信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丽华中学原址整体翻建建设工程设计(扩初)》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丽华中学原址整体翻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4〕63号

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丽华中学原址整体翻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常教计〔2014〕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中信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丽华中学原址整体翻建建设工程设计(扩初)》。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丽华中学现有校区内,教学规模36班。核定用地面积255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371平方米。其中:新建部分建筑面积25171平方米,包括教学行政实验楼19759平方米,门卫室21平方米,地下室5391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93个);保留原有综合楼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改造原有运动场,配套建设篮球场1面,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教学行政实验楼主体框架6层(局部5层),门卫室框架1层,地下室框架1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地上部分为二级,地下部分为一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489万元,其它费用770万元,基本预备费741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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