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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4-001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4〕151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4-07-09 公开日期:2014-07-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工作》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4〕151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处: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75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施动态调整岗位结构比例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市要根据省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岗位聘任工作,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所有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都要根据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做好岗位聘任工作。

    二、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设置动态管理办法,科学设置各类岗位,优化结构比例。具有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原则上要明确内设机构岗位数量、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完善岗位设置方案。

    三、事业单位各类岗位要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明确职责任务、任职条件,完善岗位说明书。在岗位设置方案中明确专业技术主系列和辅系列。单位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聘用主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岗位要明确可聘工种。

    四、严格控制“双肩挑”人员数量,总数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双肩挑”人员兼聘的专技岗位应当是主系列的专业技术岗位或与其管理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得兼聘与专业技术服务无关的专业技术岗位。超比例单位原则上采用“退二进一”办法,逐步过渡消化,直至符合规定比例。

    五、事业单位要加强岗位聘任管理,推进岗位竞聘工作,建立多形式岗位聘任激励机制。岗位聘任形成竞争的,应当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试行)》(常人发〔2009〕90号)办法,实行竞聘上岗。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坚持以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为标准,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依据,通过竞争,择优聘用,使竞聘上岗成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和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

    六、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系统数据质量。辖市区、市各主管部门要及时维护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编制信息系统内事业单位变动信息、人员变动信息和岗位设置变动信息,按照省要求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的动态管理,提升常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人事管理业务网上审核办理工作。未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的地区要抓紧研究办法,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

    375号)请点击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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