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已经完成,共为全市154.22万缴存职工结付缴存利息5.61亿元,同比增长9.36%。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进行结息,并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计息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