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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工学院北部新城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06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4〕5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03-07 公开日期:2014-03-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置方案,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建筑平面、立面、剖面、造型及装饰部分的设计,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结构部分设计。项目主要建筑为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下一步,设计单位应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建筑、结构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工学院北部新城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州工学院:

    你院《常州工学院关于北部新城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常工政〔2014〕1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该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审查意见,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了调整。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北区北部新城教育科研园内,龙二路以西,龙江路以东,嫩江路以南,辽河路以北。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5.8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共33.12万平方米,地下2.7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科研区,建筑面积14.75万平方米;公共核心区,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学生生活区,建筑面积12.91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区,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后勤配套用房,建筑面积0.71万平方米;地下工程,建筑面积2.73万平方米。

    二、总平面、建筑、结构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置方案,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建筑平面、立面、剖面、造型及装饰部分的设计,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结构部分设计。项目主要建筑为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下一步,设计单位应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建筑、结构设计。

    三、给排水、电气、暖通部分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给排水、电气、暖通部分的设计,原则同意该项目消防、环保、节能等部分的设计。请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消防部门的具体要求,做好安全、节能、消防等工作。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贯彻执行招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标管理规定,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6.46亿元,其中15亿元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其余1.46亿元由常州工学院自筹解决。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初步设计审查会会议纪要执行。

    请据此批复抓紧施工图设计,设计中要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限额设计。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确保项目如期保质建成投入使用。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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