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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发常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及高层次卫生人才年度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6-000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科教〔2016〕156号 发布机构:市卫计委
生成日期:2016-07-25 公开日期:2016-08-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及高层次卫生人才年度考核评价标准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发常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及高层次卫生人才年度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计局,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常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和《常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为建立完善医学重点学科及人才培养工程的考核评估、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学科及人才的年度绩效考核,市卫计委制定了《常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年度考核评价标准》及《常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年度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1,2),现予以下发。市卫计委也可视临床及科技工作发展实际,适当修订考评标准。

    附件:1.常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年度考核评价标准

          2.常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年度考核评价标准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25日



     

附件1:

常州市医学重点学科(西医类)年度考核评价标准

学科名称:        依托单位:        学科带头人签字: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标准分

填报实有数据

得分

统计标准与资料要求

一、荣誉称号及人才培养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30

 

 

提供当年批准文件和个人荣誉证书。市卫计委高层次卫生人才工程培养后备对象减半计分。

2.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省部级/市级)

25/15


3.常州市杰出科技贡献奖

20

 

4.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20/10


5.江苏省医学重点人才/青年人才

15∕8

 

6.省333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

25/15/8

 

7.市卫计委高层次卫生人才工程培养对象(领军人才/拔尖人才)

12∕8

 

二、学会任职

1.全国学会常委及以上             

30

 

 

学会任职系指国家批准的行业学会系列各专科一、二级学会任职,不包括各种协会。提供学会任职聘书(任职期间内)。

2.全国学会委员、全国学会青年委员

20

 

3.省级学会主委

25

 

4.省级学会副主委

15

 

5.省级学会常委

12

 

6.市级学会主委/副主委

12∕8

 

7.省级学会委员/省级学会专业组长/市级学会专业组长

8∕10∕6

 

三、科技成果

1.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

40


 

提供获奖证书。省部级科技成果只统计国家部委、省政府、全国性行业学会(国家科技部认可的社会设奖学会)科技进步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按照排名计分,其他只统计第一获奖单位。

2.省部级科技成果二/三等奖

25/20


3.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特/一/二等奖

20/15/10

 

4.市级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

20/15/5

 

5.市新技术引进一/二等奖

6∕3

 

四、科研项目

1.国家重点科技项目

40

 

 

提供课题合同书和相关批准文件。国家重点科技项目系指科技部组织并实施的各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包括:863、973、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统计项目前3位承担单位,第一/二/三承担单位按40/20/10分计。国家重点科技项目子课题减半计分。其他项目只统计第一承担单位。本学科开放性科技项目不列入统计。

2.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青年项目

25/15

 

3.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社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

25/20/15

 

4.市厅级科技项目

10

 

5.市卫计委级科技项目(重大项目/青年项目)

8∕4

 

五、科研经费

1.科研经费总数(万元)

每5万元1分

 

 

提供课题合同书、到帐财务证明。统计该项目经费下达总额。单位配套科研经费不列入统计。合作单位项目提供合作合同及经费到账财务证明。

六、发表论文

1.SCI、EI、MEDLINE、IM.CA、BA.ISTP收录期刊

总影响因子×3

 

 

提供论文复印件。论文只统计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的论著、综述。只统计本学科中华系列期刊发表的论文,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均统计本单位人员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不得重复统计。

2.中华医学系列杂志

3

 

3.核心期刊论文数

2

 

七、专利证书

1.发明专利

15

 

 

提供专利证书。

2.实用新型专利

3

 

3.外观设计专利

3

 

八、出版学术专著

1.出版学术专著字数(万字)

每1万字1分

 

 

学术专著必须是5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不含科普、译著、手册、教材。以实际编写字数统计。最高15分。

九、国际学术交流

1.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人次数

3

 

 

国际学术会议指在香港、台湾、澳门及境外举办的各种国际学术会议,并且有论文在大会交流者(不含小组和书面交流)。提供会议邀请函。

2.出国进修人数

5

 

出国时间≥3个月者列入统计。提供出国批件。

十、继续医学教育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6

 

 

提供主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批准文件和项目举办内容。备案项目不计。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4

 

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

 

十一、研究生导师 

1.当年招录学术型博士/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数

3∕2

 

 

提供研究生录用的相关证明和导师聘书。其中学术性博导、硕导双倍得分。

2.当年招录硕士研究生数

2

 

3.博士生导师

5

 

4.硕士生导师

3

 

5.招收博士数

2分∕人

 

十二、技术水平及学科结对

1.具有较强的疑难危重复杂疾病诊治能力,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完成学科当年度的结对帮扶任务。

20/15

 

 

独立完成并常规开展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必备项目缺一项扣5分,手术科室四级手术比、非手术科室住院患者中疑难危重复杂疾病比例≥30%,每下降2%扣1分;每向结对学科推广一项填补当地医学空白的医学新技术得5分,接收1名人员进修(6个月以上)得2分。

十三、学科建设经费

本单位当年学科建设经费(万元)

20

 

 

学科建设单位当年投入并使用经费≥100万元为满分(其中实验室投入经费不低于20%),按比例得分,提供经费使用证明。

十四、学科发展

1.科教兴卫工程临床医学中心

40

 

 

 

2.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中心、科技创新平台

30

 

 

 

3.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学科/创新团队

25/15

 

 


 

4.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

30

 

 

 

5.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15

 

 

 

6.博士点

30

 

 


7.硕士点

20

 

 

 

8.江苏省专科(病)诊疗中心

25

 

 

 

9.市科技创新平台、市专科(病)诊疗中心

15

 

 

 

总分

 



填表说明:

1.考核分值上不封顶。


2.科技成果、科研课题、发表论文是学科建设的三大核心指标,三大核心指标考核为零分者,其它分值按70%计。


3.评估考核时需将佐证材料按得分条目顺序排列。

常州市医学重点学科(中医类)年度考核评价标准

学科名称:        依托单位:        学科带头人签字: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标准分

填报实有数据

得分

统计标准与资料要求

一、荣誉称号及人才培养

1.全国/省/市名中医

30/20/10

 

 

提供当年批准文件和个人荣誉证书。市卫计委高层次卫生人才工程培养后备对象减半计分。

2.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省部级/市级)

25/15


3.常州市杰出科技贡献奖

20

 

4.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20/10


5.全国/省优秀中医临床研修人才

15∕8

 

6.省333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

25/15/8

 

7.市卫计委高层次卫生人才工程培养对象(领军人才/拔尖人才)

12∕8

 

二、学会任职

1.全国学会常委及以上             

30

 

 

学会任职系指国家批准的行业学会系列各专科一、二级学会任职,不包括各种协会。提供学会任职聘书(任职期间内)。

2.全国学会委员、全国学会青年委员

20


3.省级学会主委

25


4.省级学会副主委

15


5.省级学会常委

12


6.市级学会主委/副主委

12∕8


7.省级学会委员/省级学会专业组长/市级学会专业组长

8∕10∕6



三、科技成果

1.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

40

 

 

提供获奖证书。省部级科技成果只统计国家部委、省政府、全国性行业学会(国家科技部认可的社会设奖学会)科技进步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按照排名计分,其他只统计第一获奖单位。

2.省部级科技成果二/三等奖

25/20



3.省卫计委新技术引进特/一/二等奖

20/15/10



4.市级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

20/15/5



5.市新技术引进一/二等奖

6∕3



四、科研项目

1.国家重点科技项目

40



提供课题合同书和相关批准文件。国家重点科技项目系指科技部组织并实施的各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包括:863、973、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统计项目前3位承担单位,第一/二/三承担单位按40/20/10分计。国家重点科技项目子课题减半计分。其他项目只统计第一承担单位。本学科开放性科技项目不列入统计。

2.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青年项目

25/15



3.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社发项目/面上项

目/青年基金

25/20/15



4.市厅级科技项目

10



5.市卫计委级科技项目(重大项目/青年项

目)

8∕4



五、科研经费

1.科研经费总数(万元)

每5万元1分

 

 

提供课题合同书、到帐财务证明。统计该项目经费下达总额。单位配套科研经费不列入统计。合作单位项目提供合作合同及经费到账财务证明。

六、发表论文

1.SCI、EI、MEDLINE、IM.CA、BA.ISTP收录期刊

总影响因子×3

 

 

提供论文复印件。论文只统计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的论著、综述。只统计本学科中华系列期刊发表的论文,如本学科中无中华系列期刊,可统计本学科领域公认的具有正式刊号的国家级期刊。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均统计本单位人员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不得重复统计。

2.中华医学系列杂志

3


3.核心期刊\科技核心论文数

2∕1


七、专利证书

1.发明专利

15

 

 

提供专利证书。

2.实用新型专利

3

 

3.外观设计专利

3

 

八、出版学术专著

1.出版学术专著字数(万字)

每1万字1分

 

 

学术专著必须是5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不含科普、译著、手册、教材。以实际编写字数统计。最高15分。

九、国际学术交流

1.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人次数

3

 

 

国际学术会议指在香港、台湾、澳门及境外举办的各种国际学术会议,并且有论文在大会交流者(不含小组和书面交流)。提供会议邀请函。

2.出国\国内进修人数

5∕2

 


出国进修时间≥3个月者列入统计。提供出国批件。国内进修6个月以上者列入统

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继续医学教育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6

 

 

提供主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批准文件和项目举办内容。备案项目不计。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4

 


3.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

 


十一、研究生导师 

1.当年招录学术型博士/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数

3∕2



提供研究生录用的相关证明和导师聘书。

其中学术性博导、硕导双倍得分。

2.当年招录硕士研究生数

2



3.博士生导师

5



4.硕士生导师

3



5.招收博士数

2



十二、技术水平及学科结对

1.具有较强的疑难危重复杂疾病诊治能力,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完成学科当年度的结对帮扶任务。

20/15

 

 

独立完成并常规开展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必备项目缺一项扣5分,手术科室四级手术比、非手术科室住院患者中疑难危重复杂疾病比例≥30%,每下降2%扣1分;每向结对学科推广一项填补当地医学空白的医学新技术得5分,接收1名人员进修(6个月以上)得2分。

十三、学科建设经费

本单位当年学科建设经费(万元)

20

 

 

学科建设单位当年投入并使用经费≥100万元为满分(其中实验室投入经费不低于20%),按比例得分,提供经费使用证明。

十四、学科发展

1.科教兴卫工程临床医学中心

40




2.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中心、科技创新平台

30




3.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学科/创新团队

25/15




4.国家级\国家局级中医重点专科

30/25




5.省级中医重点专科

15




6.博士点

30




7.硕士点

20




8.江苏省中医专科(病)诊疗中心

25




9.市科技创新平台、市中医专科(病)诊疗中心

15




总分




填表说明:1.考核分值上不封顶。

2.科技成果、科研课题、发表论文是学科建设的三大核心指标,三大核心指标考核为零分者,其它分值按70%计。

3.评估考核时需将佐证材料按得分条目顺序排列。

 

附件2:

 

常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年度考核评价标准

 

(西医类领军人才)

 

姓名:   专业:    所在单位: 

              评估年度:



本人签字: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填报实有数据

自评

得分

指标内涵及资料要求

 

一、荣誉称号

国务院特殊津贴

30

 

 

 

提供当年批准文件及个人荣誉证书。可以累加记分。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省部级/市级)

25/15

 

 

 

省重点医学人才/青苗人才

15/8

 

 

 

省333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

25/15/8

 

 

 

市杰出科技贡献奖

20

 

 

 

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20/10

 

 

 

二、学术地位

1.研究生导师

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专业型博士生导师

14/7

 

 

 

提供学位授予单位批准文件和研究生导师聘书。只统计最高级别。提供招录研究生证明。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专业型硕士生导师

10/5

 

 

 

当年新招录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数

3/2/人

 

 

 

2.学会任职

全国学会常委/委员

30/20

 

 

 

学会任职系指国家批准的行业学会系列各专科一、二级学会任职,不包括各种协会。提供学会任职聘书(任职期间内)。

 

省级学会主委/副主委

25/15

 

 

 

省级学会常委/委员

12/6

 

 

 

市级学会主委/副主委

12/8

 

 

 

市级学会委员/秘书

3

 

 

 

3.杂志编委

SCI收录(MEDLINE收录)期刊杂志编委

14

 

 

 

提供任职聘书。其它杂志不包括市级杂志。

 

中华医学系列杂志主编/副主编/编委

14/10/6

 

 

 

核心期刊杂志主编/副主编/编委

12/8/5

 

 

 

其它杂志主编/副主编/编委

8/5/3

 

 

 

三、科技成果                   核心指标

1.省部级科技成果

一等奖以上/二等奖/三等奖

60/50/40

 

 

 

提供获奖证书。无证书不统计。省部级科技成果只统计国家部委、省政府、全国性行业学会(国家科技部认可的社会设奖学会)科技进步奖。按排名顺序以1、1/2、1/3、1/4等依次计分。

 

2.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0/20/10

 

 

 

3.市厅级科技成果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0/30/20/10

 

 

 

4.市卫计委新技术引进奖

一等奖/二等奖

6/3

 

 

 

四、发表论文   核心指标

1.SCI收录论文/MEDLINE收录期刊论文

8/7

 

 

 

提供论文复印件。(论文影响因子3分以下8分,3-5分12分,5分以上18分)。只统计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的论著、综述。只统计本学科中华系列期刊发表的论文,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均统计本单位人员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

 

2.中华医学系列杂志论文

7

 

 

 

 

3.核心期刊论文

4

 

 

 

 

五、承担课题  核心指标

1.国家重点科技项目/国家重点科技项目子课题

60/30

 

 

 

提供课题合同书和相关批准文件。国家重点科技项目系指科技部组织并实施的各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包括:863、973、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重点科技项目统计课题前3位负责人,按排名顺序依次按1、1/2、1/3计分。其他只统计第一课题负责人。开放性课题不列入统计。

 

2.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50

 

 

 

3.省部级科技项目/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

30/15

 

 

 

4.省卫计委重大科技项目/科技项目/指导性科技项目

25/20/10

 

 

 

5.市级资助科技项目/指导性科研项目

15/5

 

 

 

6.市卫计委重大科研项目/区级资助科技项目

15/8

 

 

 

六、继续医学教育

1.国家级继教项目

项目负责人

10

 

 

 

提供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批准文件及含授课教师名单的课程日程表等举办材料。备案项目不统计。

 

授课教师

5

 

 

 

2.省级继教项目

项目负责人

6

 

 

 

授课教师

3

 

 

 

3.市级继教项目

项目负责人

2

 

 

 

七、学术交流

1.国外进修

15

 

 

 

国外进修是指进修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提供出国批件及进修所在国中国大使馆出具的学习证明。国际学术会议指在境外(含香港、台湾、澳门)举办的各种学术会议。大会主席、分会主席(执行主席)、大会发言按3、2、1倍计分。提供国内外学术会议大会发言证明(不含小组和书面交流)。

 

2.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参会/录用论文/发言)

5/7/10

 

 

 

 

3.参加全国学术会议(录用论文/发言)

3/4

 

 

 

 

4.参加省级学术会议(录用论文/发言)

1/2

 

 

 

 

 

八、专利证书

1.发明专利

20

 

 

 

提供专利证书,正在公示的不统计。

 

2.实用新型

5

 

 

 

3.外观设计

5

 

 

 

九、编写专著

1.主编或参编学术专著

2分/万字

 

 

 

学术专著必须是5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不含科普、译著、手册、教材。以实际编写字数统计。主编最高20分,副主编与参编15分。

 

十、组织管理

1.按培养计划实施,单位有人才培养考核制度,培养措施得到落实

5

 

 

 

提供个人年度培养计划和完成情况、单位落实培养措施的材料、单位检查或考核记录材料。提供经费配套、使用证明材料。当年经费使用大于70%按满分计,经费配套或使用经费不足按各自比例扣分。

 

2.单位配套经费按要求配套到位 

10

 

 

 

3.培养经费专款专用,为培养对象建立经费使用卡,当年经费使用达70%以上

15

 

 

 

总分

 

 

 

 

 

填表说明:

1.科技成果、科研课题、发表论文是人才培养的三大核心指标,三大核心指标考核为零分者,其它分值按80%计。

 


2.考核分值上不封顶。

 


3.评估考核时需将佐证材料按得分条目顺序排列。

常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年度考核评价标准

 

(西医类拔尖人才)

 

姓名:    专业:       所在单位:

             评估年度:


  本人签字: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填报实有数据

得分

指标内涵及资料要求

 

一、荣誉称号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省部级/市级)

25/15

 

 

提供当年批准文件、个人荣誉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累加记分。

 

省重点医学人才/青苗人才

15/8

 

 

省333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

25/15/8

 

 

市杰出科技贡献奖

20

 

 

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20/10

 

 

当年获得市级/市卫计委以上各类荣誉称号

4/3

 

 

受到新闻媒体专题表扬或宣传报道

2

 

 

二、学术地位

1.研究生导师

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专业型博士生导师

14/7

 

 

提供学位授予单位批准文件和研究生导师聘书。只统计最高级别。提供招录研究生证明。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专业型硕士生导师

10/5

 

 

当年新招录研究生人数

2分/人

 

 

讲师或其它中级教学职称

3

 

 

2.学会任职

省级学会常委/委员

12/6

 

 

学会任职系指国家批准的行业学会系列各专科一、二级学会任职,不包括各种协会。提供学会任职聘书(任职期间内)。

 

市级学会主委/副主委

12/8

 

 

市级学会委员/秘书

4

 

 

科主任/副主任/科秘书/教学秘书

6/5/3/2

 

 

3.杂志编委

中华医学系列杂志编委以上

10

 

 

提供任职聘书。副主编按1.5倍计分,主编按2倍计分。

 

核心期刊杂志编委以上

8

 

 

其它杂志编委以上

5

 

 

市级杂志

3

 

 

三、科技成果                   核心指标

1.省部级科技成果

一等奖以上/二等奖/三等奖

60/50/40

 

 

提供获奖证书。无证书不统计。省部级科技成果只统计国家部委、省政府、全国性行业学会(国家科技部认可的社会设奖学会)科技进步奖。按排名顺序以1、1/2、1/3、1/4等依次计分。

 

2.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0/20/10

 

 

3.市厅级科技成果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0/30/20/10

 

 

4.市卫计委新技术引进奖

一等奖/二等奖

8/4

 

 

四、发表论文   核心指标

1.SCI收录论文/MEDLINE收录期刊论文

8/7

 

 

提供论文复印件。(论文影响因子3分以下8分,3-5分12分,5分以上18分)。只统计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的论著、综述。只统计本学科中华系列期刊发表的论文,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均统计本单位人员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

 

2.中华医学系列杂志论文

7

 

 

3.核心期刊论文

4

 

 

5.非核心期刊论文(不含市级)

3

 

 

五、科研课题  核心指标

1.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

50/40

 

 

提供课题合同书或相关批准文件。省级以上课题只统计前5位、市级课题只统计前3位负责人,按排名顺序依次按1、1/2、1/3、1/4、1/5计分。市级以下课题只统计第一课题负责人。医学院校级课题、重点学科的开放性课题参照市级项目及市卫计委青年科技项目统计。

 

2.省部级科技项目/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

30/15

 

 

3.省卫计委重大科技项目/科技项目/指导性科技项目

25/20/10

 

 

4.市级资助科技项目/指导性科研项目

15/5

 

 

5.市卫计委重大科研项目/青年项目/区级资助科技项目

15/10/8

 

 

6.单位资助科技项目(第一负责人)

5

 

 

六、继续医学教育

1.国家级继教项目

项目负责人

15

 

 

提供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批准文件及含授课教师名单的课程日程表等举办材料。备案项目不统计。

 

授课教师

5

 

 

2.省级继教项目

项目负责人

10

 

 

授课教师

4

 

 

3.市级继教项目

项目负责人

5

 

 

授课教师

2

 

 

七、学术交流

1.国外进修

15

 

 

国外进修是指进修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提供出国批件及进修所在国中国大使馆出具的学习证明。国际学术会议指在境外(含香港、台湾、澳门)举办的各种学术会议。大会主席、分会主席(执行主席)、大会发言按3、2、1倍计分。提供国内外学术会议大会发言证明(不含小组和书面交流)。

 

2.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参会/录用论文/发言)

8/10/15

 

 

3.参加全国学术会议(录用论文/发言)

5/6

 

 

4.参加省级学术会议(录用论文/发言)

3/4

 

 

八、专利证书

1.发明专利

25

 

 

提供专利证书,正在公示的不统计。

 

2.实用新型

5

 

 

3.外观设计

5

 

 

九、编写专著

1.学术专著

5分/万字

 

 

学术专著必须是5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以实际编写字数为准,主编最高30分,副主编与参编20分。

 

2.教材、专业手册、医学科普手册

3分/万字

 

 

十、组织管理

1.按培养计划实施,单位有人才培养考核制度,培养措施得到落实

5

 

 

提供个人年度培养计划和完成情况、单位落实培养措施的材料、单位检查或考核记录材料。提供经费配套、使用证明材料。建立经费使用卡。当年经费使用大于70%按满分计,经费配套或使用经费不足按各自比例扣分。

 

2.单位配套经费按要求配套到位 

10

 

 

3.培养经费专款专用,为培养对象建立经费使用卡,当年经费使用达70%以上

15

 

 

总分

 

 

 

 

填表说明:

1.科技成果、科研课题、发表论文是人才培养的三大核心指标。三大核心指标考核为零分者,其它分值按80%计。

 


2.考核分值上不封顶。

 


3.评估考核时需将佐证材料按得分条目顺序排列。

 

 

常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年度考核评价标准

(中医类领军人才)

姓名:        专业:      所在单位:         评估年度:        个人签字: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填报实有数据

得分

指标内涵及资料要求

一、荣誉称号

全国\省优才

25/15

 

 

提供当年批准文件、个人荣誉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累加记分。

省333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

25/15/8

 

市杰出科技贡献奖

20

 

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20/10

 

市\区名中医

15/8

 

当年获得市级\市卫计委以上各类荣誉称号

4/3

 

受到新闻媒体专题表扬或宣传报道

2

 

二、学术地位

1.研究生导师

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专业型博士生导师

14/7

 

 

提供学位授予单位批准文件和研究生导师聘书。只统计最高级别。提供招录研究生证明。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专业型硕士生导师

10/5

 

当年新招录研究生人数

2分/人

 

讲师或其它中级教学职称

3

 

2.学会任职

省级学会常委\委员

12/6

 

 

学会任职系指国家批准的行业学会系列各专科一、二级学会任职,不包括各种协会。提供学会任职聘书(任职期间内)。

市级学会主委\副主委

12/8

 

市级学会委员\秘书

4

 

科主任\副主任\科秘书\教学秘书

6/5/3/2

 

3.杂志编委

中华医学系列杂志编委以上

10

 

 

提供任职聘书。副主编按1.5倍计分,主编按2倍计分。

核心期刊杂志编委以上

8

 

其它杂志编委以上

5

 

市级杂志

3

 

三、科技成果                   核心指标

1.省部级科技成果

一等奖以上\二等奖\三等奖

60/50/40

 

 

提供获奖证书。无证书不统计。省部级科技成果只统计国家部委、省政府、全国性行业学会(国家科技部认可的社会设奖学会)科技进步奖。按排名顺序以1、1/2、1/3、1/4等依次计分。

2.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0/20/10

 

3.市厅级科技成果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0/30/20/10

 

4.市卫计委新技术引进奖

一等奖\二等奖

8/4

 

四、发表论文   核心指标

1.SCI收录论文\MEDLINE收录期刊论文

8/7

 

 

提供论文复印件。(论文影响因子3分以下8分,3-5分12分,5分以上18分)。只统计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的论著、综述。只统计本学科中华系列期刊发表的论文,如本学科中无中华系列期刊,可统计本学科领域公认的具有正式刊号的国家级期刊。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均统计本单位人员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

2.中华医学系列杂志论文

7

 

3.核心期刊论文

4

 

4.非核心期刊论文(不含市级)

3

 

五、科研课题  核心指标

1.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

50/40

 

 

提供课题合同书或相关批准文件。省级以上课题只统计前5位、市级课题只统计前3位负责人,按排名顺序依次按1、1/2、1/3、1/4、1/5计分。市级以下课题只统计第一课题负责人。医学院校级课题、重点学科的开放性课题比照市级项目及市卫计委青年科技项目统计。

2.省部级科技项目\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

30/15

 

3.省卫计委重大科技项目\科技项目\指导性科技项目

25/20/10

 

4.市级资助科技项目\指导性科研项目

15/5

 

5.市卫计委重大科研项目\青年项目\区级资助科技项目

15/10/8

 

6.单位资助科技项目(第一负责人)

5

 

六、继续医学教育

1.国家级继教项目

项目负责人

15

 

 

提供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批准文件及含授课教师名单的课程日程表等举办材料。备案项目不统计。

授课教师

5

 

2.省级继教项目

项目负责人

10

 

授课教师

4

 

3.市级继教项目

项目负责人

5

 

授课教师

2

 

七、学术交流

1.国外进修\国内进修

15/8

 

 

国外进修是指进修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提供出国批件及进修所在国中国大使馆出具的学习证明。国内进修须6个月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国际学术会议指在境外(含香港、台湾、澳门)举办的各种学术会议。大会主席、分会主席(执行主席)、大会发言按3、2、1倍计分。提供国内外学术会议大会发言证明(不含小组和书面交流)。

2.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参会/录用论文/发言)

8/10/15

 

3.参加全国学术会议(录用论文/发言)

5/6

 

4.参加省级学术会议(录用论文/发言)

3/4

 

八、专利证书

1.发明专利

25

 

 

提供专利证书,正在公示的不统计。

2.实用新型

5

 

3.外观设计

5

 

九、编写专著

1.学术专著

5分/万字

 

 

学术专著必须是5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以实际编写字数为准,主编最高30分,副主编与参编20分。

2.教材、专业手册、医学科普手册

3分/万字

 

十、组织管理

1.按培养计划实施,单位有人才培养考核制度,培养措施得到落实

5

 

 

提供个人年度培养计划和完成情况、单位落实培养措施的材料、单位检查或考核记录材料。提供经费配套、使用证明材料。建立经费使用卡。当年经费使用大于70%按满分计,经费配套或使用经费不足按各自比例扣分。

2.单位配套经费按要求配套到位 

10

 

3.培养经费专款专用,为培养对象建立经费使用卡,当年经费使用达70%以上

15

 

总分

 

 

 

填表说明:

1.科技成果、科研课题、发表论文是人才培养的三大核心指标。三大核心指标考核为零分者,其它分值按80%计。


2.考核分值上不封顶。


3.评估考核时需将佐证材料按得分条目顺序排列。




常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年度考核评价标准

                                      (中医类拔尖人才)

姓名:    专业:       所在单位:

             评估年度:

  本人签字: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填报实有数据

得分

指标内涵及资料要求

一、荣誉称号

全国\省优才

25/15

 

 

提供当年批准文件、个人荣誉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累加记分。

省333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

25/15/8

 

市杰出科技贡献奖

20

 

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20/10

 

市\区名中医

15/8

 

当年获得市级\市卫计委以上各类荣誉称号

4/3

 

受到新闻媒体专题表扬或宣传报道

2

 

二、学术地位

1.研究生导师

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专业型博士生导师

14/7

 

 

提供学位授予单位批准文件和研究生导师聘书。只统计最高级别。提供招录研究生证明。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专业型硕士生导师

10/5

 

当年新招录研究生人数

2分/人

 

讲师或其它中级教学职称

3

 

2.学会任职

省级学会常委\委员

12/6

 

 

学会任职系指国家批准的行业学会系列各专科一、二级学会任职,不包括各种协会。提供学会任职聘书(任职期间内)。

市级学会主委\副主委

12/8

 

市级学会委员\秘书

4

 

科主任\副主任\科秘书\教学秘书

6/5/3/2

 

3.杂志编委

中华医学系列杂志编委以上

10

 

 

提供任职聘书。副主编按1.5倍计分,主编按2倍计分。

核心期刊杂志编委以上

8

 

其它杂志编委以上

5

 

市级杂志

3

 

三、科技成果                   核心指标

1.省部级科技成果

一等奖以上\二等奖\三等奖

60/50/40

 

 

提供获奖证书。无证书不统计。省部级科技成果只统计国家部委、省政府、全国性行业学会(国家科技部认可的社会设奖学会)科技进步奖。按排名顺序以1、1/2、1/3、1/4等依次计分。

2.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0/20/10

 

3.市厅级科技成果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0/30/20/10

 

4.市卫计委新技术引进奖

一等奖\二等奖

8/4

 

四、发表论文   核心指标

1.SCI收录论文\MEDLINE收录期刊论文

8/7

 

 

提供论文复印件。(论文影响因子3分以下8分,3-5分12分,5分以上18分)。只统计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的论著、综述。只统计本学科中华系列期刊发表的论文,如本学科中无中华系列期刊,可统计本学科领域公认的具有正式刊号的国家级期刊。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均统计本单位人员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

2.中华医学系列杂志论文

7

 

3.核心期刊论文

4

 

5.非核心期刊论文(不含市级)

3

 

五、科研课题  核心指标

1.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

50/40

 

 

提供课题合同书或相关批准文件。省级以上课题只统计前5位、市级课题只统计前3位负责人,按排名顺序依次按1、1/2、1/3、1/4、1/5计分。市级以下课题只统计第一课题负责人。医学院校级课题、重点学科的开放性课题比照市级项目及市卫计委青年科技项目统计。

2.省部级科技项目\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

30/15

 

3.省卫计委重大科技项目\科技项目\指导性科技项目

25/20/10

 

4.市级资助科技项目\指导性科研项目

15/5

 

5.市卫计委重大科研项目\青年项目\区级资助科技项目

15/10/8

 

6.单位资助科技项目(第一负责人)

5

 

六、继续医学教育

1.国家级继教项目

项目负责人

15

 

 

提供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批准文件及含授课教师名单的课程日程表等举办材料。备案项目不统计。

授课教师

5

 

2.省级继教项目

项目负责人

10

 

授课教师

4

 

3.市级继教项目

项目负责人

5

 

授课教师

2

 

七、学术交流

1.国外进修\国内进修

15/8

 

 

国外进修是指进修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提供出国批件及进修所在国中国大使馆出具的学习证明。国内进修须6个月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国际学术会议指在境外(含香港、台湾、澳门)举办的各种学术会议。大会主席、分会主席(执行主席)、大会发言按3、2、1倍计分。提供国内外学术会议大会发言证明(不含小组和书面交流)。

2.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参会/录用论文/发言)

8/10/15

 

3.参加全国学术会议(录用论文/发言)

5/6

 

4.参加省级学术会议(录用论文/发言)

3/4

 

八、专利证书

1.发明专利

25

 

 

提供专利证书,正在公示的不统计。

2.实用新型

5

 

3.外观设计

5

 

九、编写专著

1.学术专著

5分/万字

 

 

学术专著必须是5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以实际编写字数为准,主编最高30分,副主编与参编20分。

2.教材、专业手册、医学科普手册

3分/万字

 

十、组织管理

1.按培养计划实施,单位有人才培养考核制度,培养措施得到落实

5

 

 

提供个人年度培养计划和完成情况、单位落实培养措施的材料、单位检查或考核记录材料。提供经费配套、使用证明材料。建立经费使用卡。当年经费使用大于70%按满分计,经费配套或使用经费不足按各自比例扣分。

2.单位配套经费按要求配套到位 

10

 

3.培养经费专款专用,为培养对象建立经费使用卡,当年经费使用达70%以上

15

 

总分

 

 

 

填表说明:

1.科技成果、科研课题、发表论文是人才培养的三大核心指标。三大核心指标考核为零分者,其它分值按80%计。


2.考核分值上不封顶。


3.评估考核时需将佐证材料按得分条目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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