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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评选常州市第一届职业学校优秀教研组(室)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9-0012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研〔2019〕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9-06-10 公开日期:2019-06-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评选常州市第一届职业学校优秀教研组(室)
关于评选常州市第一届职业学校优秀教研组(室)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充分发挥教研组(室)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校本教研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各学科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常州市第一届职业学校优秀教研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职业学校各学科教研组(室)。
  二、评选程序
  1.学校申报。各校认真组织所有教研组(室)学习《常州市职业学校优秀教研组(室)评价标准》(附件1),对照标准组织校内评选,经公示后,推荐优秀教研组(室)参加评审,并在2019年9月15日之前向市教科院申报。每校原则上可推荐不多于3个教研组(室)参评。相关材料报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315室(钟楼区紫荆西路6号,邮编:213016)。联系人:韩志祥。电话:0519-86696829,电子邮件:64920808@qq.com
  2.市级评选。对照《常州市职业学校优秀教研组(室)评价标准》,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三、评选方法
  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
  四、评选要求
  1.评选活动每三年一次,累计三次获得“优秀教研组(室)”称号的教研组(室)可直接参评“示范教研组(室)”。
  2.各校参评教研组(室)请根据附件2和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评选标准(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材料要精简有效。
  3.所有申报材料有效期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
  五、结果使用
  1.学校优秀以及示范教研组(室)数量将作为市教育局、市教科院、市政府督导团等部门组织的评比、督查、调研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
  2.优秀教研组(室)的组长将授予荣誉称号。
  3.优秀教研组(室)的典型经验可在全市范围内推荐交流。
  
  附件:
  1.常州市职业学校优秀教研组(室)评价标准
  2.常州市职业学校优秀教研组(室)申报汇总表
  3.常州市职业学校优秀教研组(室)申报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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