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禾悦老年公寓筹建申请人:
您提交的《常州市禾悦老年公寓成立登记可行性报告》申请已收悉,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常州市禾悦老年公寓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
希望严格对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8》、《养老机构安全管理(MZT 032—2012)》以及消防、建设、环保、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要求,积极开展该机构的相关筹建工作,建成后努力为全市老年人提供便利优质的养老服务。
此复。
(此件为主动公开)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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