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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拟参评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15-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知发(2015)1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15-01-20 公开日期:2015-01-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拟参评项目的通知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拟参评项目的通知
常知发(2015)1号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拟参评项目的通知》(苏知发[2015]4号),现在我市开展推荐拟参评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分别推荐不超过1-2件专利,并准备10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包括专利名称、专利号;技术先进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许可情况;专利维权、国际申请、系列专利申请等情况;获奖情况),并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含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于1月30日前返回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2、市知识产权局根据辖市(区)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情况,确定5项正式推荐的项目(3件发明或实用新型,2件外观设计)。
    3、市知识产权局通知拟推荐的申报单位按照省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填写申报书,于3月7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并提交。
   4、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后申报单位于3月9日前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申报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彩色图片或照片、项目应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件(用U盘或光盘存储)。
   5、市知识产权局汇总申报材料后于3月10日前统一报省知识产权局。
   6、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提供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
    7、有条件的企业可聘请两名院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单独申报,并报我局备案。具体要求见省局通知。
    二、注意事项
    1、建议重点从近几年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中选择推荐。
    2、建议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时与有关专利代理机构加强沟通,确定填写内容。
    3、请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本地中国专利奖工作有所突破。
    三、联系方式
    协调管理处   叶菲  胡建卫  85681529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拟参评项目的通知(苏知发〔2015〕4号)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1月20日

苏知发(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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