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16-0007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发〔2016〕4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6-04-06 公开日期:2016-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加强我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常教发〔2016〕4号

全市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等学校:
  为全面加强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有效预防毒品问题向学校和学生滋生蔓延,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保障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预防和禁绝毒品是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大事,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当前禁毒形势不容乐观,吸毒人员总量持续增长,合成毒品滥用加剧,毒品渗透渠道更加多元,易制毒化学品管控难度加大,根据国家禁毒委“6.27”工程要求,加强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将是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全市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要切实增强做好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青少年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抓好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体制
  市教育局成立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小组,指导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市禁毒部门指导各辖市(区)禁毒部门,为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本辖区内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纳入本区教育工作整体规划,加强指导、管理、协调、督促,统筹推进本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要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学科教师,切实推进毒品预防教育教学工作的落实。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本区禁毒部门,各高等学校要与所在区禁毒部门、科教城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建立沟通、协作等日常工作制度,研究建立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运行机制,探索、落实毒品预防教育具体工作措施。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要积极接受相关部门的专业指导和工作支持,不断提高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发挥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主阵地和课堂主渠道作用
  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每学年开展两课时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参照执行。
  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要将毒品预防教育列入学校教学大纲,制定明确教学计划,通过多种课程实施方式,切实落实两课时要求。要鼓励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开发毒品预防教育教学校本教材。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要结合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专业特点,加强对与学生就业选择、职业规划有关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要积极探索毒品预防渗透教学,利用历史、时事等与禁毒发展和形势有关的学科,生物、化学、体育、生命科学以及医学类等与人体健康、生理机能、药物使用等有关的学科,加强学科渗透教学,拓展毒品预防教育内容,不断提高两课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引导学生养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拒绝不良诱惑和毒品侵害。
  各学校应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建设本校毒品预防教育科普馆(室),作为学生学习禁毒知识、参与禁毒活动的重要基地。
  四、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禁毒社会实践工作
  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要将禁毒社会实践作为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予以安排,作为学生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培养、综合素质提升的有效抓手。要鼓励和引导学生通过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等形式,积极参与禁毒宣传、禁毒科学探究等形式的活动。
  五、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保障
  各辖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学科教师,加强毒品预防教育专题师资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市教育局要合理安排本部门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经费预算,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各辖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为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每年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评估,对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学生涉毒的,根据《常州市禁毒工作责任制》予以责任追究。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