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按照《江苏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苏水农〔2019〕27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指南〉的通知》(苏水办农〔2020〕7号)的要求,目前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初验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常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初验报告随文上报。
特此请示。
附件:1、常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初验报告
2、《江苏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苏水农〔2019〕27号)
3、《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指南〉的通知》(苏水办农〔2020〕7号)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30日
(联系人:潘伟良;联系电话:0519-8568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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