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7〕10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安监〔2018〕88号)等文件要求,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新北区应急管理局和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分别对属地内新增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条件进行了核查,现予以公示。
经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核查,溧阳市宏达电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具备《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DB32/T3250-2017)B类培训机构条件,可以开展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经新北区应急管理局核查,恐龙园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DB32/T3250-2017)C类培训机构条件,可以开展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以及一般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经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核查,常州欣华天泰安全培训有限公司具备《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DB32/T3250-2017)C类培训机构条件,可以开展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以及一般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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