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第二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常州选拔赛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5日
第二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常州选拔赛方案
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省委组织部(人才办)、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共同承办的第二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将于2014年4月下旬在常州举行。为积极响应省政府号召,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展现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良好形象,确保我市大赛综合成绩在全省名列前茅,市政府决定在12月下旬举办第二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常州选拔赛。为做好选拔赛各项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1. 统一部署与部门协作相结合。通过各种媒体公布竞赛职业(工种),统一部署选拔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市有关部门和辖市区组织协调作用,广泛发动,分工协作,共同举办好竞赛活动。
2. 技能竞赛与教育培训相结合。树立“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的理念,以技能竞赛为平台,引导参赛单位组织广大职工和青年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广大劳动者的知识、技能水平,努力适应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3. 基础技能与拓展创新相结合。以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为基础,同时吸收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艺、新方法等相关内容,力求竞赛技能和生产岗位所需技能相一致。
4. 表彰奖励与广泛宣传相结合。对获奖选手表彰奖励的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激发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提升技艺、勇于创新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能、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选拔赛总体安排
(一)组别和职业(工种)
选拔赛设立企业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每个组别各设立10个职业(工种),其中两个组别共同的职业(工种)有7个,具体为:数控车工、数控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工具钳工、焊工、无线电调试工、电子商务师、中式烹调师。企业职工组单独设置的3个职业(工种)为:装饰镶贴工、汽车驾驶员(大客)、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学生组单独设置的3个职业(工种)为:车工、维修电工、汽车检测与维修。
(二)选拔赛时间
2013年12月20日—22日。
(三)参赛对象
企业职工组:我市从事相应职业的一线企业职工(在江苏境内工作满5年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学生组:我市高职、中职、技工院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数控车工和焊工2个职业的参赛学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标准与命题
企业职工组竞赛试题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命题(汽车驾驶员〔大客〕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标准命题),学生组竞赛试题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标准命题。试题分理论(闭卷笔试,客观题)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题。
(五)赛场安排
1. 企业职工组、学生组两个组别的数控车工、数控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工具钳工、焊工、无线电调试工、电子商务师6个职业(工种)及学生组车工、维修电工2个职业(工种)的竞赛由组委会组织,安排在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举行。
2. 企业职工组、学生组两个组别的中式烹调师职业(工种)竞赛由组委会组织,安排在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举行。
3. 学生组汽车检测与维修职业(工种)竞赛由组委会组织,安排在常州交通技师学院举行。
4. 企业职工组装饰镶贴工、汽车驾驶员(大客)和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职业(工种)竞赛,组委会将与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常州供电公司共同协商确定这三个职业(工种)竞赛的承办单位及研究制定具体竞赛方案。
(六)组织方式
企业职工组由各辖市区具体负责所在区域内的宣传发动、选拔推荐和报名等工作。其中企业职工组装饰镶贴工、汽车驾驶员(大客)和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职业(工种)竞赛,分别由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常州供电公司负责宣传发动、选拔推荐和报名等工作。
学生组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科教城管委会分别负责技工院校和高等院校、中职、高职院校学生选手的宣传发动、选拔推荐和报名等工作。
有条件的辖市区和院校,可通过组织初赛的方式,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市选拔赛。市选拔赛报名通知另行发文。
(七)时序进度
1. 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9月15日—12月10日):统一部署选拔赛工作、公布竞赛职业(工种)、广泛组织动员,各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积极做好选拔赛报名工作。
2. 选拔赛阶段(2013年12月10日—12月25日):确认选手资格、竞赛命题、场地落实,组织开展好选拔赛,完成各组别职业(工种)竞赛工作。
3. 集训阶段(2014年2月中旬—4月中旬):组织选拔赛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前4名(汽车驾驶员〔大客〕前3名)、学生组前3名选手集训,强化理论学习和操作技能训练,选优组队参加第二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
三、奖励办法
依据《常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与实施暂行办法》(常人社发〔2012〕55 号)等有关规定,对参加选拔赛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选拔赛各组别各职业(工种)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一)企业职工组
1. 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一等奖的选手,由市政府授予“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常州市技术状元”荣誉称号,市人社局授予“常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组委会给予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2. 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二等奖、三等奖的选手,由市人社局授予“常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组委会分别给予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3. 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企业职工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常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并优先推荐评选“常州市青年岗位能手标兵”。
4.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女性职工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常州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5. 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由市人社局向省人社厅破格申报技师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考及特殊职业工种除外);对各职业(工种)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合格的其他选手,由市人社局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
(二)学生组
1. 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一等奖的选手,组委会给予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并由市人社局向省人社厅破格申报技师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考及特殊职业工种除外);
2. 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二、三等奖的选手,组委会分别给予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由市人社局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
3. 对各职业(工种)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合格的其他选手,由市人社局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
4. 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三)团体奖
对各组别各职业(工种) 获得一等奖选手的选送单位,由组委会授予“高技能人才摇篮奖”荣誉奖牌,获得二等奖选手的选送单位,由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荣誉奖牌;对取得企业职工组总分前三名的辖市区和学生组总分前三名的院校给予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大赛主赛场组织和选拔赛各项工作,市政府成立第二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常州筹委会暨常州选拔赛组委会(以下称组委会),组委会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宣传部、科教城管委会、接待办、经信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城管局、机关事务局、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委、妇联、供电公司、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交通技师学院、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单位部门组成,负责协调确定竞赛重大事项。组委会具体由市选拔赛组委会和省大赛常州承办筹委会组成。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选拔赛的指导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选拔赛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市人社局负责选拔赛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市经信委、市国资委负责协调有关企业的竞赛宣传发动工作;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科教城管委会分别负责技工院校和高等院校、中职、高职院校学生的参赛发动和报名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大赛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选拔赛相关资金保障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大赛期间医疗和饮食卫生工作;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常州供电公司分别负责企业职工组相关选拔赛职业工种(装饰镶贴工、汽车驾驶员〔大客〕和变配电室值班电工)组织发动、报名和赛务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大赛期间道路、建筑物宣传标语设置等管理工作;市总工会负责协调企业工会做好职工参赛动员工作;团市委负责发动基层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技能竞赛活动;市妇联负责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参加技能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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