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使老干部们更好地发挥余热,按照中办发〔2016〕3号文件和苏办发〔2016〕36号有关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常州市水利局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局老干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市委老干部局研究制定全市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措施及实施办法;研究、协调、解决我局老干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向常州市委老干部局和江苏省水利厅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全局老干部工作;建议召开全局老干部工作会议;建设并管理好常州市水利局老干部活动中心。
常州市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分管领导和成员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等同志组成;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秦文秋
副组长:陆峰
组 员:张振华 糜国才 徐梅芳 臧晓燕 陆艳
常州市水利局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常州市水利局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由组长、副组长提议,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请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列席会议。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
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责成成员单位(科室)研究、提出、制定老干部工作具体政策的建议;协调研究解决全局老干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向常州市委老干部局和江苏省水利厅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全局老干部工作;建议召开全局老干部工作会议。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协调成员单位(科室)履行职责,落实中央、省、市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保证离退休老干部各项待遇和各项经费的落实;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老干部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抓好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
二、成员单位(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负责常州市水利系统老干部的管理服务;牵头组织实施老干部各项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工资调整、体检、年报、《银潮》等杂志征订工作;负责常州市水利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管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处
保障老干部专项经费的落实。
(三)机关党委
负责老干部支部组织建设工作。
(四)局属相关单位
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所在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协调,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老干部工作,不折不扣落实有关政策,多办实事好事,让老干部在政治上有荣誉感、组织上有归属感、生活上有幸福感。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工作质量。
中共常州市水利局党组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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