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农委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4-0006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4〕5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4-07-21 公开日期:2014-07-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常州市农委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的通知
常农发〔2014〕59号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根据省农委《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的通知》(苏农办牧[2014]41号)要求,结合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年工作部署和特点,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以下简称“夏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防行动。夏季高温高湿,极易导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集中开展夏防行动,不仅直接关系到夏季多发主要动物疫病疫情形势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全年防控目标的实现。各辖市、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夏防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强化夏防行动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市夏季动物疫情形势稳定。

    二、扎实推进夏防行动

    各辖市、区要科学制定夏防行动工作方案,以夏季猪病防控和重大动物疫病补免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防控措施,切实推进夏防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时间安排:7月10日—8月15日。

    (二)工作要求:一是科学补免。各辖市、区要在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常年免疫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新补栏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确保应免尽免。春防检查中发现免疫工作不到位的地区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组织开展集中补免,并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免疫技术要领规范操作。对于规模养殖场,要通过免疫抗体监测指导,进行适时免疫。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场(户)及时组织补免,消除疫情隐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时,应严格核查调运畜禽的免疫情况,对调出县境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要求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加强免疫,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应标明其供体的免疫情况,未加强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禁止调运。各辖市、区要加强日常监管,实行月月巡访、月月补针制度,确保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达到规定的保护水平。各辖市、区动物疫控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免疫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报告免疫中出现的问题,及早研究解决。二是全面消毒。要指导和督促畜禽养殖场(户)建立和完善消毒制度,做到定期消毒和突击消毒相结合,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消毒。要实行先清洁后消毒,注意保持养殖场门前消毒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雨后或曝晒情况下应该及时补充药量,确保消毒实效。对规模养殖场要指导其完善消毒制度和消毒设施,做好消毒登记。对散养户的畜禽圈舍及环境,要组织消毒小分队,进行逐村逐户过堂,做好消毒记录,集中突击消毒两次以上。要合理选用消毒药,减少残留。三是强化监测和疫情报告。重点加强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水网地区、候鸟栖息地的禽流感病原学监测,加强生猪养殖密集区和夏季疫情历史高发区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监测,科学分析和评估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监测和疫情信息分析报告的准确性、时效性。要重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可疑疫情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四是加强养殖指导。各辖市、区要认真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做好夏季畜禽的饲养管理。搞好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做好防暑降温,保持棚舍通风换气;保持合理饲养密度,保证畜禽活动空间;大力宣传和推广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养殖场的畜(禽)圈舍实行专人专舍管理,相关人员自觉做到不擅自相互串舍,非生产人员不擅自进入生产区。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各辖市、区要按照省、市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应急工作的设施、制度、队伍建设,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做到早、快、严,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三)情况报告:为了解各辖市、区夏防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评估全市夏防行动效果,要求各辖市、区统计填写夏防中期、末期情况报告表,分别于7月23日和8月13日前报至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夏防行动结束后,各辖市、区应认真进行总结,并于8月21日前将夏防总结材料报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柴文娴,联系电话:0519-81668015,传真:0519-81667979。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县级人员包乡(镇),乡(镇)人员包片,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做好物资保障,各辖市、区要对本辖区所需疫苗等各类防疫物资进行统计汇总,及时上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便统筹协调、及时组织调运。同时,要严格执行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管理规定,减少浪费,杜绝随意抛弃疫苗等现象的发生。各辖市、区要深入基层一线,及时调查了解夏防行动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和指导当地及时进行整改。我委将适时组织夏防行动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辖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7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