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上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夏家大院保护修缮设计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组织专家论证并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所报方案需作以下修改完善:
(一)进一步深入研究夏家大院历史文化内涵。丰富完善历次修缮资料,对夏家大院建筑形制、规模进行总体评价,最大限度保留夏家大院历史信息。
(二)进一步规范方案文本和图纸要求。完善现状测绘,全面、正确反映文物建筑保存现状、形制结构和建筑风貌。
(三)进一步明确修缮目标定位与修缮方式。遵循最小干预原则,细化修缮措施,充分考虑使用具有常州地域特征的传统建筑工艺做法。
(四)组织专业机构补充文物建筑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五)消防、防雷应制定专项方案,按程序另行报批。
三、请你单位组织方案编制单位对以上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附修改说明),并报我局核准后实施。
四、应做好施工图设计工作,并进行开工备案。
五、请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范和标准,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我局将定期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重要文物遗存发现或重大工程变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特此批复。
常州市文物局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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