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常州市民政局在上级部门及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打造“法治民政”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环境和氛围,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立法为民,夯实民生服务基础。一是加快养老立法创制,积极回应社会期盼关切。以推进市委、市政府“养老服务水平提升”专班任务为抓手,出台“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开展《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和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调研,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工作,促进常州市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二是加大社会救助改革探索,改进传统弱项短板。以“党建+社会救助”全国试点改革项目为引领,以两办名义出台改革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修订《常州市低保实施细则》、《常州市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在就业成本抵扣、收入豁免、缓退渐退等政策上取得突破。编制148项救助管理服务标准目录,并积极上报省行业标准。三是加强基层治理能级提升,攻坚现有难点堵点。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治理体系不完善、群众参与度低、矛盾纠纷复杂等突出问题,盯牢基层治理目标导向,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和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两个实施意见。顺利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分层分级对新任两委成员实行全员培训。推进落实村(社区)依法履职和协助工作主要事项“两份清单”。
(二)履职爱民,聚焦民生服务主线。一是延展“放管服”工作深度。积极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常态化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动态优化办事指南完备度、精确度。开展处室窗口协办互通,简化流程、压缩时限、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积极打造“民政通”平台,推进“一件事”改革和跨省通办。截至11月底,共办理涉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慈善组织认定、地名命名、收养、遗体异地运输、流浪乞讨救助管理行政给付等8个方面行政许可421 件,办理12345热线31件,接受来人来电及网上咨询10500人次左右,窗口工作零投诉、零纠纷,保持窗口办件满意度为100%。二是提升社会救助力度。根据《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细则》并结合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40元;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保障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并根据其生活自理能力分档确定照料护理标准。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与动态监测工作,拓展低保边缘家庭省认定标准,已排摸4.5万户9.2万人,认定低保边缘家庭2888户6632人。三是拉大养老服务宽度。建成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3家,新建改造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33个,累计为15.8万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为2274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68%。成功举办第9届“康养+”产业推介会暨康复辅助器具宣传周活动,加大项目招引,推进老年用品研发、生产、流通与应用。四是铺实助残助孤厚度。发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3项标准,通过“医院+社区+家庭+社会组织”四位一体模式,服务精神障碍患者3686人。截至11月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91亿元,惠及困难残疾人3.4万人、重度残疾人3.1万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累计补贴4175人.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率先完成孤弃儿童“区域性集中养育”工作,将2042名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提高集中、散居孤儿的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至每人每月2522元和2018元。五是激发“五社联动”热度。高标准筹备全市社区工作大会,举办全市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推进会,改造提升、新建3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全覆盖,打造了7个示范点,高级社工人才实现零的突破。社会组织增量提质,13家社会组织获评5A等级,量居全省第一方阵。在“五社联动”持续升温的基础上,整合资金2200余万元,支持160个公益项目落地城乡社区,进一步满足社区居民高品质生活需求。
(三)执法护民,筑牢民政服务边界。一是进一步排查养老领域隐患。推进“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的有机衔接,“四不两直”开展7轮专项检查治理,组织专业力量以燃气使用安全为重点,在全系统开展大检查大督查,排查、整改隐患127个。会同消防救援支队,在全省创新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首批21家达标创建单位逐步开始组织验收。二是进一步整顿殡葬市场秩序。开展全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围绕2方面5类问题梳理清单分类整改,整肃殡葬行业秩序。三是进一步佑护社会组织健康。摸排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820家,打击非法社会组织12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为企业减负1871万余元。四是进一步规范救助资金监管。立足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尊老金、低保、养老机构、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市纪委监委关于尊老金和“两项补贴”发放专项整治的监察建议,加强数据核查,落实资金追回,完善“定期复核”等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发挥民政部门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民政建设各方面。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要求,印发《2021年常州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主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一是落实好公众参与机制。严格执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增强公众参与度,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出台,公开征求意见期限都不少于30日,重点听取民政服务对象、民政服务机构、基层干部群众意见。二是落实好专家论证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例如《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起草,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专业机构开展论证,并以之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三是落实好合法性审查制度。从制定权限、制定程序、主要内容、文本形式等方面,对我局制定出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结束后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并跟踪意见采纳情况,确保合法性审查不走过场;四是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以第三方评估为契机,召集各业务处室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将上级文件精神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再次进行传达,出台《常州市民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对2018年机制建立后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开展全面清理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涉嫌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的文件。五是落实好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决策出台前提都经党组会集体讨论。逐步完善常态化、制度化的决策事后评估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适时对决策进行控制和修正。
(三)自觉接受权力制约监督。自觉做到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察工作。加强行政调解,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收到3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规定给予答复。接待各类信访420余人次,其中局长信箱58件、市阳光平台12件、省民政信访系统7件、12345平台180件,办结率100%,没有一起引起矛盾激化升级,成功应对网络舆情。承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6件,其中人大建议14件,政协提案32件;主办23件,协办23件。另参与承办市政协重点提案1件。约谈见面率、按时办结率、代表满意率均为100%
三、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回顾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虽然成效喜人,但在具体实践中尚存差距。一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二是由于我局行政执法案件量少,以致在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执法档案规范化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合法性审查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是常州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决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聚焦常州532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一是制定印发《2022年常州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建立健全制度为基础,以创建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进民政法治工作。二是有效推进“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落实。建立法治宣贯责任体系,坚持普治并举,将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治宣传融入立法、执法、服务全过程。三是在立法创制上“争样板”。出台《常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推进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推动《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地方立法,编制出台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目录、尊老金、居家养老援助服务等制度。四是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域。在养老和社会组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根据省民政厅要求,要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殡葬和地名领域的应用,加大民政工作的监管力度。五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实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工作的通知》,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将证件管理工作与业务培训、资格考试、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库,切实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建立一支精干、专业的执法队伍,进一步推进执法人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六是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帮代办、一次办等多种办理方式,畅通PC端、移动端、自助端等多种办理渠道,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无接触服务”。七是持续推进“结婚一件事”和“身后一件事”改革。针对省厅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商讨工作内容,细化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流程,结合常州实际,制定一套可行的,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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