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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25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2〕42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2-12-18 公开日期:2012-12-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同意钟楼区残疾人联合会实施钟楼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钟楼区发改局:

    你局钟发改〔2012〕64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同意钟楼区残疾人联合会实施钟楼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西林街道,东至龙江路,西至三八河,北至梅庄路,南至规划居住地块,主要由两大功能区组成:其中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用地面积5600平方米,建筑面积7786平方米;卫生配套用房用地面积6012平方米,建筑面积8550平方米。另建设地下室6763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9517万元,资金由常州天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爱心捐赠以及钟楼区政府、钟楼区残联、西林街道共同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发改〔2012〕406号文)的要求,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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