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措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8年1月24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新民负总责,刘京亭副局长为分管领导,由局办公室总牵头,局法制监察处、人事教育处等相关处室配合;同时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信箱,并有专人负责。
二、配套制度制订执行情况
制订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配套下发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密解密工作制度》、《关于成立常州市劳动保障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使用的暂行规定》等6个配套文件,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严格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改版局发文稿纸,增设公开、内容简介栏目,局保密负责人审核信息能否公开,确保不泄密。
三、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明确编排体系。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包括政府信息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等内容。为方便市民查询及管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索引号按下列标准编排,使每一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取得一个索引号。此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类别号、年度号、流水号四个部分构成,每个部分之间用“-”隔开。
精心编制指南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我局按照《条例》精神,认真参照市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劳动保障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四类科学编制了劳动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及时上传信息。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定,本年度我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起溯时间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至2008年12月31日结束。2008年度我局共公开信息602条,其中:2003-2007年共主动公开信息496条:其中机构概况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57条,规划计划类8条,业务工作类327条;200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业务工作类97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由局办公室负责依劳动保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定期上网查看申请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2008年全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例,均按时办结。
五、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处室、事业单位所有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同时结合业务工作流程和特点,各处室、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保密审查工作,按照产生信息的处室、单位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产生信息的处室、单位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审查意见、局分管领导审查批准的程序进行保密审核,做到业务层面和公文流转层面双把关。
六、信息文本送交情况
创新文本移交方式,制订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移交表,明确每次信息公开文件目录、编码、起止时间,从08年5月份起定期进行移交,确保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的及时移交。
七、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情况
编制劳动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度报告,并于2009年1月12日上网公示。
八、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除统一在“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www.www9599116.com)“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劳动局”公开,同时还常州劳动保障网“政务公开”栏目里进行链接,在常州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触摸屏等平台提供查询,利用劳动保障12333电话咨询网络提供政策咨询;年内召开城乡百千万创业工程、企业养老金调整2期新闻发布会;积极参与政风热线活动,编印《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常州市市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资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资料汇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须知汇编》等宣传资料近10余万份;通过报刊、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劳动保障政策文件及各类动态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九、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全面、准确、及时、高效地完成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通过过各种平台公布了本局的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和依申请公开信箱,年内未有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支出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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