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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锅炉厂ZX-010413地块一期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28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3〕384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12-05 公开日期:2013-12-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锅炉厂ZX-010413地块一期开发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锅炉厂ZX-010413地块一期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州深业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锅炉厂ZX-010413地块一期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锅炉厂ZX-010413地块一期开发项目。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1.7033公顷,地上总建筑面积58579平方米(计容面积),其中:普通住宅56289平方米,商业及配套公建2290平方米。另配套建设地下车库13273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47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948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20539万元,其他费用5301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11CR0002)和相关补充协议及附件,市规划局2010年7月28日出具的《锅炉厂地块规划条件》(ZX-010413地块)及市规划局2012年4月26日审定的《锅炉厂地块建设工程方案总平面图》,钟楼区环境保护局2013年11月18日出具的常钟环(管)准字〔2013〕第11007号环评意见,市发改委2013年11月22日审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等。

    五、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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