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及全局年度工作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行政许可,严肃行政处罚,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打造一个依法行政制度完备、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行政能力普遍提高的法治应急。
一、构建与完善组织架构
(一)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重新划分职能
年初,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将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增添部分应急管理职能。划转职业卫生职能。削减、拆解部分原有机构,增加新的机构。根据人员的年龄、结构以及其他多种要素,对内设机构的职能进行调整与优化,致力于打造精干高效的组织体系,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二)对各类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进一步理顺各类行政执法关系,年内,根据组织人事变动,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行政调解委员会有关成员进行了及时调整。再次明确各成员职责,持续固化主要领导全面抓,副职领导分别抓,处室领导具体抓的依法行政推进格局。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突出以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对原有制度进行立、改、废,原有有效的继续执行,强化执行力与续航。对需要调整的进行修订,不合时宜或与实际情形不符的进行废止。
(一)继续实行法律顾问制度
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日常指导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二)完善局长办公会制度
就会议形式、会议组织、议事范围和内容、会议要求进行明确。
(三)制定与完善办公制度
制定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工作制度、会务工作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档案整理归档制度。对网络舆情处置,政务事项的内容与要求,会务事项的办理,档案的制作与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四)制定财务管理各项制度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办法、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五)制定与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制定与执行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与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执法全过程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等构成完整的执行政法监督管理体系。
三、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与应急管理职能
(一)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建立“1主7辅”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的要求,继续落实《关于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积极推广随机检查,进一步增大随机检查的比例,将检查情况录入市“双随机”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应急管理局综合信息平台企业数据库和行政人员名录库。持续探索“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新模式,积极利用大数据和云平台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安全生产监管。
2.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根据机构改革之后职能的调整情况,划出职业卫生类行政处罚事项115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划入民政救灾备案类事项2项。
3.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与风险管控。印发关于开展常州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集中开展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印发常州市化工(医药)企业检维修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突出检维修方案、承包商管理和特殊作业管理等重点,全面提升企业检维修管理水平。扎实开展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工作,对照省应急管理厅的要求,进一步梳理需要开展本质安全诊断的企业名单,推动企业开展本质安全诊断。加强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监测数据与部、省、区之间的互享互通。
(二)全面履行应急管理职能
1.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机制。制定局机关值班值守工作规定,设立专门值班场所。组织开展值班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工作水平。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部门信息报告主体责任清单,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联动机制。
2.构建应急救援责任体系与协调联动机制。草拟关于建立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责任体系的意见,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界定好“防与救”的责任分配,探索建立“对上衔接流畅、对内防救有效、左右联动有序”的体制机制。编制应急响应手册和市应急响应方案,规范现场指挥机构编组设置,提升现场指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3.做好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储备摸底。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与全市重点行业企业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摸查。收集汇总驻常部队、武警部队可调动人数、主要装备、联络人、调动程序等基本情况。组织多部门协调好,做好应急装备和物资需求计划制定与报送、抢救援助资金安排工作。
4.加强应急预案编修、开展应急演练。牵头落实市总体应急预案和37个专项应急预案的分工修编工作。2019年,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19个应急预案已经完成初稿。全面检验检测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实操性。年初,在全市布置自然灾害类和安全生产类应急演练计划,明确具体要求。全市共70项演练计划,其中由市级部门组织的有20项。安全生产月期间,推动企业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6月份,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448场次,24625人参与。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执法计划引领
2018年年底,印发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通知,各处室、监察支队按照通知的要求,结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执法实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2019年执法计划初表。经汇总、核对,确保没有和辖市、区执法对象重合的情况下,印发报批文件,报请市政府批复。在市政府批复后正式行文,作为2019年执法检查的基本纲要。在坚持按照法律的规定,编制执法计划的前提下,充分开展“双随机”检查。2019年度,我局应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5家(次),计划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74家(次),其中包括计划内检查199家(次)、“双随机”检查75家(次),覆盖6个辖市、区重点行业以及部分市管重点企业。实际检查500余家次。
(二)实施精准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印发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意见,对按照执法计划、专项整治、上级督查以及群众举报所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精准、严厉打击,对高发、频发、苗头性违法行为在法定幅度内“重典”治理。对事故发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根据市政府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在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实施相应行政处罚。截至11月底,市应急管理局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立案查处86起,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86份,罚没1023万元。
(三)严格准入,优化行政许可流程
行政许可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实行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全力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提前预告、限时办结制度。对无储存设施的批发经营单位调整增加批量申报方式,优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着力解决批发企业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堵点问题。截至目前,共受理许可和备案事项948件,办结791件,其中许可事项468件,备案类事项323件,按期办结率100%。
(四)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常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按照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做好涉刑案件与司法部门的衔接。2019年,共向司法部门移送两起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
(五)加强执法管理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保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所有行政执法资格全部归零,重新注册申请,核对身份信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截至目前,需要参加执法证、执法监督证考试的41人已经全部通过“常州市司法局司法考试云平台”的法律考试。
(六)提升执法能力
参加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司法局的执法培训。进一步学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以考带学开展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以取证考试为方向,强化依法行政知识的自主学习。邀请外来专家开展宪法知识讲座,学习宪法,领悟宪法,提升依宪行政、依宪管理能力。以学宪法学党章网络知识竞赛为契机,提升包括局党组成员在内的全体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全体人员尤其是局党组成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促进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
四、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一)加强行政处罚多手段审查
强化自我审查。每一起执法案卷都经由承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两道审查,对事实、取证过程、法律适用等进行认定和再认定,确保每个案卷全过程合法合理。法制部门审查。按照执法主体不适格不放过,受罚主体不确切不放过,违法事实不清楚不放过,证据材料不确凿不放过,案件定性不准确不放过,法律适用不适当不放过等“十个不放过”强化案件的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审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局案审会的人员和议事规则进行调整。对较重行政处罚案件或者影响较大的案件,坚持局领导集体审议原则,按照多数决的方式作出集体决定。2019年,共组织案审会16次,审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65起。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监督
实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前置,规范性制定必须征求公众意见,并经领导集体讨论,报市政府备案审查。加强行政许可法制监督。通过对案卷的查阅,审查行政许可的四大环节是否涉嫌违法或者存有履行瑕疵。
(三)加强其他行政行为监督
推行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同级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通过执法计划报批、执法案卷检查、执法证件注册、权力分解核查、规范性文件报备、财务收支审计等方式接受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督。通过市政府和局门户网站公示有关清单以及行政处罚、许可处理情况,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四)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局领导班子坚决、充分支持执法人员公正严格执法,不让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不干预并排除外来对执法活动的干预,从源头杜绝“关系案”和“人情案”。局领导带队执法或参与执法。身体力行,用实际行动鼓励与支持执法,2019年,全体局领导每周带队开展执法检查一次以上。持续保证执法经费,完善装备配备。
2019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距离党中央、国务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落差,与我们对自身完善的目标也有距离。2020年,我们将继续奋进开拓、锐意进取、扬长避短、与时俱进,从以下5个方面加以强化,努力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第一,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全局人员特别是局领导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过程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完善全局人员尤其是领导学法制度、行政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任职晋升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和考核制度等,促进法律知识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培育。
第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与科学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规范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
第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第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继续推进办事公开,完善网上办事大厅。
第五,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加强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加强对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的监察和问责,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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