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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51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63x/2024-000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2024-07-23 公开日期:2024-07-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进一步完善个体工商户融资风险补偿政策的建议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51号的答复

张秋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体工商户融资风险补偿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普惠金融发展专项支持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放大作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7年我市整合设立常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信保基金旨在通过加强政银担合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增信和风险保障作用,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营造健康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形成地方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的新格局。2022年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在总结过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市财政局从“子基金产品体系扩展、调整基金与银行、担保机构风险分担比例”等七个方面对《常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信保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根据产业扶持方向,构建“普惠+专项”子基金产品体系,以更大力度、更加精准撬动金融资源投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支持我市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信保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信保基金支持对象为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新子基金设立方案,方案应明确政策目标、支持领域、基金规模、资金来源和管理要求等,并负责建立和动态调整扶持对象名录库。同一行业或支持领域不重复设立子基金。《信保基金管理办法》同时要求提出设立子基金的主管部门要改进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方式,推动专项资金“拨改贷”转为信保基金,充实信保基金资金池。

截至目前,我市信保基金总规模达20亿元,与近30家金融机构合作,按照“1+N”模式,通过基金、银行、担保风险共担,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投放无(弱)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市财政局围绕发展普惠金融,强化中小微企业融资财政支持力度,与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同配合,陆续推出了相关产品。目前基金项下共有包括小微贷等12个产品(含省市合作产品)。一些产品受到中小微企业的广泛好评,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截至2024年3月末,信保基金项下产品已累计为3.42万余户企业发放贷款1585.71亿元,期末余额达208.49亿元。目前平均利率为3.80%,比年初下降15BP。

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信保基金管理办法》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申请。

二、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富民贷”)全口径向“常个贷”开放

为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引导就业困难、大学生等群体走上就业创业道路,国家、省出台“富民贷”政策,我市由市财政局牵头,市人社局、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联合修订并出台实施《关于印发常州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财社〔2019〕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20〕19号)等文件,2024年根据省文件精神,完善出台了《常州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常财社〔2024〕45号),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提出申请,由人社部门经过资格认定后,合作银行与其办理贷款发放,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相应担保,贷款到期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常个贷”和“富民贷”都是为了支持个体工商户等群体,更好的促进创业就业工作而推出的金融支持产品。“富民贷”全口径向“常个贷”开放,符合以下条件的“常个贷”人群均可申请“富民贷”,并享受贷款担保和贴息支持:

1.我市行政区域内具备偿还贷款能力并且贷款时间在劳动年龄段的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我市创业人员),营业执照登记注册5年内的,均属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

2.创业者个人直接通过“常州人社”手机APP申报,提供营业执照、户口簿、身份证号等证明材料,经过人社部门资格认定后由营业执照注册地经办银行为其办理贷款业务。

3.一般创业者可以申请贷款金额在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的信用贷款;被人社部门选树为市级以上创业典型、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推荐等信用良好的创业者可申请贷款金额在50万以内(含50万元)的信用贷款。

4.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大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低收入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群体为重点支持对象。对富民贷支持的重点群体以及被选树为市级以上创业典型、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推荐等信用良好的创业者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剩余利息由贷款人承担;对其他城乡创业者,给予贷款实际利率25%的贴息。

2020—2023年,我市共计投放担保贷款44.17亿元,惠及个体及小微企业17638人次,累计贴息5500余万元。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充分发挥好市信保基金所构建的“财政+金融”协同平台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经济发展中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支持方式,探索推出更好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我市产业、创新发展,为我市锻造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财政金融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信保产品。市财政局将建立信保基金协调机制,协调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确保信保基金项下产品运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时效性。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及产业发展需求,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研企业融资需求,及时掌握产品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更好扶持我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落实富民贷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紧跟中央、省厅针对个体工商户富民贷政策部署,不断优化完善。加大风险管控措施,提高数据质量;通过创新宣传手段,提升网办服务;强化部门协作,完善长效机制。更加务实有效加以推进,充分发挥富民贷促进个体工商户创业就业的功能,精准扶持,激发创业活力。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抓好政策传导。加强信保基金相关政策宣传,做精做深做实基金项下金融产品,推动合作金融机构切实贯彻落实普惠金融政策要求。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用贷款投放,进一步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帮助更多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政策红利,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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