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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13-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防发[2013]4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3-02-06 公开日期:2013-02-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
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的通知

 常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文件

 

常防发〔20134



各辖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局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市水利投资公司:

为做好2013年防汛防旱工作,确保各类水利工程度汛安全,充分发挥工程防洪抗旱减灾效益,各地要按照“查严、查细、查实”的要求,集中力量,对各类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汛前检查是防汛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组织力量,成立汛前检查工作小组,明确各类工程汛前检查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检查责任人对检查结果全面负责。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或因检查不到位导致汛期出现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面查清工程状况。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对河湖堤防、水库、重点塘坝、涵闸、泵站、涉水工程、在建工程和城市防洪工程等进行全面检查,查清工程险工隐患和防汛薄弱环节。要高度重视对涉水工程、在建工程和城市防洪工程的检查,督促责任单位有效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特别是市水利投资公司要切实强化对城市防洪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并将城市防洪大包围工程实施进展、安全度汛措施等情况报市防指。

    三、强化对非工程设施的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做好防汛指挥系统的维护管理和升级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做好防汛物资、器材、设备等的储备和管理工作,认真查验现有物资、器材、设备等的数量和质量,对不符合要求或储备不足的,要及时增储到位;做好防汛通讯、预警及水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各类设施正常运行;防汛抢险队和抗旱排涝队要抓紧时间进行培训、演练以及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汛期抢险时拉得出、打得响。

    四、认真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要结合雨水情、工情变化和汛前检查中发现的情况,按照有关预案编制大纲规定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对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要在汛前将所有预案汇编成册,将经上级防汛部门审核的各类预案按照要求报当地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批,并报上级防汛部门备案。

    五、认真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名单位要认真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各类工程险工患段要制定消险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大投入,尽快消险。对暂时不能处理的,要逐一落实度汛应急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工程度汛安全。对河湖淤积和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阻水设施,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淤清障责任,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确保清淤清障及时到位。

六、省各联防指挥部将组织有关市、县(区)对联防地区内的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各地、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省联防指挥部做好汛前检查工作。

    七、各辖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局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结果的总结、上报工作,要及时完成汛前检查总结,填报附表(附表的电子文档请与市防办联系),拍摄制作多媒体专题短片,绘制工程防洪形势图、险工险段图、城市防洪工程图、防汛物资分布图,于3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我部。同时,所报材料请以电子文档(文字用WORD格式,多媒体短片用WMV格式,表格用EXCEL格式,照片用JPG格式,图纸用零号图纸)的形式传至市防办。

    联系人:杨华健  电话:85682199  传真:85682196

附件:

1.市(处)流域性河道堤防险工险段情况统计表

2.市(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病险情况统计表

3-1.市(处)流域性涵闸病险工程情况统计表

3-2.市(处)大中型泵站(抽水站)病险工程情况统计表

4-1.市水库病险工程情况统计表

4-2.市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及巡查人员信息统计表

5.市重点塘坝病险工程情况统计表

6.市(处)主要防汛物资储存情况统计表

7.市(处)防汛抢险队伍情况统计表

8.市(处)流域性河湖障碍、淤积情况统计表

常防发[2013]4号附件

                        

                            常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326


抄送:省防指,常州市水文局,市水政监察支队,市防汛机动抢险队。

常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3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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