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财政局、发改(经发)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4〕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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