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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4-0009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4〕110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4-12-30 公开日期:2014-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现就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突出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紧研究部署本地区节日期间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和巡回检查,抓实、抓紧、抓好各个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督检查

    各地要针对当前农业生产实际,认真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行业指导监管工作职责,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突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努力排除薄弱环节安全隐患。要加强灾害性天气条件下农作物的生产管理;加强农资监督管理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督,杜绝农药残留、瘦肉精、动物疫病等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防范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加大对上道路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防止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林木材加工林业龙头企业等易产生粉尘的农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加强秸秆收贮加工场点和沼气设施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农业企业、种养殖基地、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点的食品卫生和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督查和巡查,及时消除事故苗头,杜绝重大山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应急防范能力

    各地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依法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切实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坚决防范各类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各地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的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处置得当,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事故情况,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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