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苏安监〔2017〕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参照《201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白皮书》数据,全市共有639家企业纳入本次“智能化二道门”(简称“二道门”)建设范围中,其中溧阳市91家,金坛区50家,武进区253家,新北区147家,天宁区58家,钟楼区34家,市管企业6家(详见附件)。现阶段停产、在建等企业需在投产之前完成“二道门”建设工作。
二、各辖市、区安监局要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相关企业,督促指导企业认真组织实施“二道门”建设改造工作,建立“二道门”管理制度,同时要明确“二道门”管理的责任部门,实行专人管理。
三、各辖市、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指导企业开展建设、改造升级工作,跟踪督促进展迟缓的企业,确保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二道门”建设工作,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建设完成情况。市安委会将把“二道门”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市局将适时赴各地督查“二道门”建设开展情况。
附件:常州市应建设“智能化二道门”企业数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7日
常安监〔2017〕69号附件1.pdf
常安监(2017)69号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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