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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公正性声明
索 引 号:014109840/2021-0006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2021-12-29 公开日期:2021-12-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公正性声明
公正性声明

本中心将公正性作为监测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同时注重自身的信誉,提供公正诚信服务,出具公正可靠的数据。为此,本中心切实履行 “公正性声明”: 

1、公正诚信地对待每一位客户,及时、准确地完成与客户签订的合约,妥善地解决与客户的分歧,坚持以服务客户为宗旨,提高全员的服务意识。

2、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认真的态度,不因来自行政方面的影响而伪造数据或出具虚假报告。对破坏监测工作公正性和诚实性的行为,应予以坚决抵制。

3、本中心所有可能影响监测活动的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监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监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监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4、业务人员和监测人员不得收受客户的馈赠和宴请,并严禁监测人员与客户发生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以保证监测工作不受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不正当压力的影响。

5、监测人员不得因个人利益和情绪而影响工作质量,当由于自身条件无法适应工作需要时,可提请组织调换岗位或任务,或事先予以说明。

6、通过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和持续改进,形成有效监督的机制,保证监测工作的公正性和诚实性。

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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