恽朝霞、倪建春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亩产”更重“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此,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明确要综合运用财政、金融、价格杠杆等多种手段,通过技术、质量、环保、安全、用地、能耗等标准的倒逼,着力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通过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引导企业科学合理利用要素资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要素节约集约利用。
一、全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于2017年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历经4年摸索,围绕《市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2号),从质量效益、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社会贡献等多个维度,构建了“6+X”指标体系;已完成2018年全市17030家工业企业(含地块)企业的综合评价,A类企业3436家、B类企业6123家、C类企业5132家、D类企业1397家、T类企业942家,A类和B类企业总数占比达到56%,贡献了全市96.3%的工业税收;初步开展了评价结果运用,在年初“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活动动员大会上对亩均绩效排名前20的企业授予奖牌奖励,各辖市区也围绕水、电、气、土地等要素开展了差别化政策制定工作。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成为推动工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科学制定分类标准,开展企业综合评价
为避免出现提案中提到的对创业期、上升期的优质企业苗子采用与规上企业相同的评价标准而有失公允,或对实行目标搞“亩产”一刀切等问题,我市在开展工作之初就经多方调研,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各行业重点企业意见后,出台了《常州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常政办发﹝2018﹞27号),制定了科学系统的综合评价体系。一是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在全省较早构建了“6+X”综合评价指标体系,“6”指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能耗(电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费用占销售比重等6项核心指标;“X”指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品牌商标等体现企业竞争力的加分指标以及安全事故、环保违法等扣分指标。从质量效益、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社会贡献等多个维度来对企业进行评价。二是合理设置评价标准。既充分体现优质企业与低效企业的差距,又避免单项指标权重过大而影响综合评价结果,一般企业亩均税收权重不低于30%、亩均销售收入权重不低于20%、单位能耗(规下企业电耗)税收权重不低于10%、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权重不低于10%、全员劳动生产率权重10%左右、研发经费占销售的比重权重10%左右。三是科学分档归类。根据企业综合评价得分高低排序,将企业分为“4+T”类,“4”即ABCD四类,“T”类为新投产或初创期内的企业以及水、电、气资源要素供给企业等暂不适合评价分类的企业,为创业期、上升期的优质企业留出发展空间。
三、指导辖市区开展差别化政策试点
经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多轮研究讨论,目前我市形成了市级层面差别化政策指导意见初稿,将在省级层面明确差别化政策指导意见后适时出台。领导小组同时指导各辖市区开展差别化政策制定工作,各辖市区可以依据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加大首档企业激励力度,倒逼末档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工作中注重依法行政,实现低效能企业的有序退出,不搞一刀切。溧阳市于2018年5月率先出台差别化水、天然气和蒸汽价格政策;新北区探索建立企业和项目亩均效益评估准入机制,按照亩均产出、环保贡献率和科技贡献率等指标,对工业企业和项目进行亩均效益量化打分;天宁区研究出台差别化租金政策,对产业园区租地项目进行资源集约利用评价,差别化征收租金、物管费,天宁经济开发区制定了区域差别化污水处理政策;钟楼区今年上半年出台了《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差别化政策指导意见(试行)》;金坛区、武进区的差别化政策均已形成初稿,正在进一步修订中。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把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把评价结果作为产业政策引导、资源要素配置和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挖掘先进典型,切实引导企业以“亩产论英雄”、“创新论英雄”和“绿色论英雄”为导向,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道路。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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