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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抽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3-0005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3〕195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3-08-25 公开日期:2013-08-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抽查
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抽查情况的通报
常建〔2013〕195号

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戚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3年8月16日武进区横山桥镇发生安全事故后,为切实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市城乡建设局迅速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常建〔2013〕185号)。按照通知要求,8月21-22日,市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对青龙生活区住宅等六个项目进行了突击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抽查情况看,多数施工企业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紧急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消除隐患,做到了有教育、有检查,发现的问题基本上能逐条落实整改,尤其是严重问题,做到绝不放过。但少数项目参建各方思想上依然未予足够重视,未能按“紧急通知”要求停工检查,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未消除,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就同意复工,项目部自查、企业复查、监理督查走过场,流于形式。抽查中共发出整改通知书四份,局部停工通知书二份,整改意见23条。

    二、主要问题

    1.常州北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常州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青龙生活区2-02-01地块住宅开发项目三期22-26#、28#楼及地下室(一)工程:施工单位未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监理单位把关不严,施工现场特别混乱,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安全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脚手架搭设质量较差,检查中发现安全网破旧未设置到位,施工人员未做到全员安全教育,现场垃圾未清理,材料堆放较乱,文明施工较差,24#塔吊配重横杆搁置位置不可靠,24#与25#塔吊防撞设施不到位等情况,施工现场情况与自查、复查资料不符,书面资料纯属应付性质。

    2.常州亿灵伟业纤维制造有限公司筹建、常州市戚墅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常州常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车间B、车间D、锅炉房、门卫二项目:施工单位未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监理单位不负责任,形同虚设,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安全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脚手架搭连墙件设置较少,施工人员未做到全员安全教育,材料堆放凌乱,物料提升机未办理产权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未经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施工现场情况与资料记录情况很不一致,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3.常州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青枫公园南侧C地块项目,施工单位为江苏苏中建设集团公司,常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检查中建设单位未能提供质监、安监、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对监理、安监部门签发的整改通知书、局部停工书置若罔闻,现场正在进行桩基和基础施工。

    三、处理意见

    对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戚墅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应施工项目部和常州常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常州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项目经理蒋小平、王云虎及总监理工程师张文激、张同方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暂停承接新的工程业务。

    常州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青枫公园南侧C地块项目由常州市城建监察支队负责调查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要在思想层面真正引起重视,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加强项目各个阶段、各项环节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各辖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近期按“紧急通知”要求安排抽查,发现问题应督促整改到位,对阳奉阴违、敷衍了事的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实施严肃处理。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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