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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省工商局公示2013-2014年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5-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2015〕4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5-04-20 公开日期:2015-04-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苏政发〔2015〕21号)文件精神,根据《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省工商局决定向社会公示2013-2014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目前,我市公示2013-2014年度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常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省工商局公示2013-2014年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工商〔2015〕4号

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苏政发〔2015〕21号)文件精神,根据《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省工商局决定向社会公示2013-2014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目前,我市公示2013-2014年度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要符合《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中的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应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七年,无经营性亏损,经济效益较好;

    (二)申报企业必须按国务院第654号令《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规定及时完成2014年度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如被录入“经营异常名录”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三)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获得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较大规模的企业。原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以继续自愿申报;各市新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辖区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数的4%(武进21家;溧阳6家;金坛6家;天宁4家;钟楼4家;新北7家;戚墅堰2家)。

    二、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完成初审并向市局报送《公示2013-2014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名单表》,《企业推荐名单表》中涉及栏目内容要填写完整并在备注中注明是“省政府”、“原公示”还是“新推荐”,如是新推荐企业,须同时报送该推荐企业的常州市AAA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安排

    6月,通过初审、函询的申报企业填写《江苏省工商局2013-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以及其它信用评价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寄送至相关单位集中统一进行信用评价,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扩大影响,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申报。同时,要高标准、严要求,以严肃、认真、负责任的态度做好相关审核把关,从市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中筛选出优秀企业参与申报,以确保被推荐公示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质量。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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