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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索 引 号:014109656/2016-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15-12-28 公开日期:2016-0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常州市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2015第1号(总第43号)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并对经营性国有资本及收益管理 、直管公房经营管理、环保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以及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继续实施跟踪审计。

    一、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预算收支的基本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58949万元,中央、省按体制规定结算补助及专项补助、债券转贷等收入656832万元,辖区按体制规定上解收入1595981万元,上年结余155507万,调入资金11555万元,收入方合计2978824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54192万元,补助下级、上解上级、债券转贷及还本支出1621239万元,支出方合计2775431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203393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5022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滚存净结余53173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249423万元,基金支出223518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33985万元。

    3.社保基金收支情况。五项保险基金收入合计954957万元,当年支出合计977188万元,年末累计结余59957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28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8311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7900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2640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8157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支情况。当年各类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合计41172万元(其中存量资金清理转入798万元),支出43833万元,年末累计余额11127万元。

    (二)总体评价及存在问题

    201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环境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压力,我市财税部门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服务全市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预算支出,引导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保障民生实事,稳步推进财税改革。

    ——积极应对不利因素,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14年,在经济增长乏力、政策性减税增加等形势下,财税部门进一步完善征管保障,坚持依法征收,财政收入仍有所增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3.14亿元,增长4.67%,增收15.7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89亿元,增长28.37%,增收12.35亿元,市区和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了增长,但增幅有所降低,财政收入增长形势较仍为严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收支倒挂7.2亿元,年度收支缺口大幅增长,基金存量继续下降,土地出让收入虽大幅增加,但净收益贡献不多,财政保障压力加大。

    ——服务民生和经济转型发展,保障重点支出。2014年市本级教育支出、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分别为13.85亿元、12.18亿元、9.12亿元,合计占支出的30.4%,进一步优化了教育投入机制、提高了社会保障水平和完善了公共卫生投入机制;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清理行政性收费,加大工业转型升级的扶持力度,加强财政资金金融引导作用,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着力引导经济转型升级,提升经济综合实力。

    ——推进财政改革,健全财税运行机制。2014年,继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加强绩效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责任;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市场化,促进节约财政资金;建立政府专项资金清单制度,加强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清理财政往来款项,盘活和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

    对照《预算法》及其他财政法规,财税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

    1.部分预算收入未能在当年及时入库。由于考虑全年税收占比、收入均衡入库等原因,2014年末,罚没收入及基金费合计29994.61万元延至今年初入库。

    2.部分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2014年,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收入1257.15万元作为专户管理。

    3.税收征收管理上还存在需加强的环节。部分公用事业单位的税收未按鉴定的级次入库、部分单位的税收级次鉴定滞后,税收入库级次需进一步厘清和明确;部分单位企业所得税预缴情况需加强风险应对和核实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对市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等5个部门及其9个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了审计,并对国库集中支付数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抽查11个预算单位的有关重点事项。审计情况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部门预算管理、支出监督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决算的严肃性有待增强。审计涉及的25家预算单位年初预算财政拨款21816万元,决算反映财政拨款61612万元,部门预决算差异较大,除部分单位增人增资因素外,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资金、环保专项资金等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而年终相关单位按实际执行数编制决算。此外,还存在未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三、专题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市审计局对6个涉及国有资本管理、直属公房管理、环境保护、旅游发展、技术改造、重点工程项目的专项资金或特定事项进行了审计调查。

    对市级国有资本经营及收益情况的审计调查,重在摸清市级国有资本的底数,反映了目前的管理现状和体制不顺、多头管理、收益分配不及时等问题;对市本级直管公房经管情况的审计调查,反映了近年来房产管理和收益总体情况,也反映了房产经营管理中存在基础管理工作方面有欠缺、资产收益滞留未及时上缴等问题;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表明,财政投入促进了环境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但也存在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环保项目管理不完善和环境监管执法政策未完全落实等问题;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审计调查显示,在提升旅游品牌形象、引导旅游发展方向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反映项目申报政策需进一步完善以及部分宣传推广项目效果有待验证等问题;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为推进我市技改工作起到了引导、激励和保障作用,同时也存在重点不够突出、制度办法不明确和具体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通过对2010年至2014年41个工程项目的审计调查,反映了部分项目存在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以及个别项目存在闲置等问题。

    此外,2014年,市审计局对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常溧高速、青洋高架北延工程等13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审计金额71338万元,核减2110万元,通过事前对方案和变更单价审核节约1137万元。除以前年度反映的问题外,跟踪审计情况反映,部分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建设资金混用现象较为普遍,资金压力较大;有关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差异较大,如轨道交通绿化移植,涉及的各区执行不同的移植费标准,补偿的方式也不一样,给项目整体推进带来了一定难度。

    按上级审计机关统一要求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阶段性审计。2014年,市本级包括中央及省拨补资金财政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1444万元,通过各种融资方式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19900万元,至2014年底融资余额为569084万元。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开工0.29万套,基本建成0.16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0.18万户,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对于以前年度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但审计也发现,上级补助资金有滞留现象(审计时已拨付);个别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交付手续。

    四、去年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有关问题,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整改。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方面。财政部门已将上年未及时入库国有资产收益入库,并对结余结转资金、专项资金进行了梳理,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公布了专项资金清单;地税部门及时对少缴税费进行了催缴,已经基本补缴到位,同时加强了对相关事项的监管。

    (二)部门预算审计方面。针对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的问题,市财政部门出台了《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了经费预算和执行管理。

    (三)专项审计调查方面。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得到重视和整改。“百千万”帮扶工程中的项目闲置资金已及时安排,同时加强了项目论证和管理;少缴的水资源费已经落实相关措施,不符合用途的资金已经被收回,相关规费的征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医疗急救中心信息系统已经得到财政支持进行系统升级。

    2015年3月,市政府转发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推进审计整改落实。

    五、加强财政工作的意见

    (一)提高财税征管质量,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重点税源的培植和监控,进一步完善税收保障平台建设,提高涉税数据利用效果,挖掘税收潜力,厘清税收入入库级次,防止税源流失;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二)完善预决算管理,提升预算约束力。继续推进全口径预算,逐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国资收益使用评价制度;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善相关申报和评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和绩效评估;改进部门决算与专项资金预决算编制方法,加强部门决算的监督;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加强财政改革新要求与现行管理方式的衔接,促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加强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监管,促进保值增值。进一步理顺国有资本监管关系,完善收益收缴办法和相关考核制度,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收益权;规范直管公房委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行为,清理公房承租和处置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过程控制和事后管理,规范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合理使用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

    

    

    

    常州市审计局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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