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4〕27号)及《关于做好2014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常知发〔2014〕3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现确认常州华德机械有限公司等58家企业为2014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期原则上为二年,创建期至少一年以上方可申请绩效评价。创建期内,企业每半年需填报1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进展表”,便于对示范创建企业实施动态管理。今年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望示范创建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切实有效地运行,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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