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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5-0007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5〕27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5-02-26 公开日期:2015-03-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
关于201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5〕27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1.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民政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民政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2.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3日下午、14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6月13日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4日

上午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精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对象为在社会福利、社会求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正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先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常州人事考试网

    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及上传照片时间:3月5日-3月18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3月18日-3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网上缴费时间:新考生:3月18日-3月25日

    老考生:3月5日-3月25日(老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缴费)

    (特别提醒:由于本次考试报名是采取先现场审核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3月25日24时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3年和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三)“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四)“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办理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格式详见“附件”。

    (五)需要发票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于6月8日—6月12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八)2015年6月5日-6月11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一)2015年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二)2015年起,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教材、考前培训可在可在现场审核时一并办理,咨询电话:86617136。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请点击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民 政 局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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