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通知的通知》(苏卫医政〔2015〕33号)和《关于公布江苏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苏卫医政〔2017〕36号),现将我委发证医疗机构《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项目》新增备案情况及取消备案情况予以公示。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电话:85682566。
附件:1.常州市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项目新增备案情况公示汇总表;
2.常州市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项目取消备案情况公示汇总表。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