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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6年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6-000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安〔2016〕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6-03-29 公开日期:2016-04-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2016年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关于做好2016年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综治办、公安局(分局),教育局直属学校、有关学校:
  为落实《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常教安〔2015〕2号)精神,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决定在全市学校和幼儿园继续开展“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现就做好2016年“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已获评“常州市平安校园”但合并分设、异地重建、原址翻建的学校和幼儿园需重新申报;在一个教育集团内但有不同校址的学校和幼儿园需按校址独立申报。各辖市区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在获得辖市(区)级“平安校园”的基础上,经学校和幼儿园创建自评,所在辖市(区)教育、综治、公安部门统一组织考核验收同意后申报。
  二、创建考核
  (一)2016年拟申报创建“常州市平安校园”的学校和幼儿园对照考核验收细则开展自评。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并切实整改,细致规范地做好台账。自评中扣分的原因要作出说明。自评合格后可向所在地区教育部门申报。
  (二)各地教育部门会同综治、公安部门对申报创建平安校园的学校和幼儿园做好工作指导,对申报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严格考核验收并评定得分。2016年9月15日-20日,各地、各校向市教育局申报复查验收,逾期不再受理。
  (三)2016年11月至12月,市教育局会同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对申报学校进行考核认定。考核验收通过的,授予“常州市平安校园”称号。
  (四)“常州市平安校园”考核验收实行奖励积分制度。本年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被辖市(区)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工作经验在辖市(区)级以上会议进行大会交流或简报宣传、在市级以上媒体(自媒体除外)进行宣传推广的,酌情奖励加分,奖励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五)本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常州市平安校园”申报资格:
  1.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投毒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特大刑事案件的。
  2.发生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工、罢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集体越级上访的。
  3.发生集体食物中毒、校舍倒塌、火灾、重大传染病、拥挤踩踏等重大治安灾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的。
  4.出现非法“组党”结社以及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或有害气功组织的。
  5.校内治安秩序混乱,出现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或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的。
  6.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被媒体曝光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7.校舍(2000年后建成的)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的。
  8.师生对校园安全满意率低于80%的。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教育、综治和公安部门要指导学校认真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按要求做好自评申报。要认真组织好申报学校的考核验收工作,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以评促建,宁缺勿滥。
  (二)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机构,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参与热情,积极开展创建申报工作。要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抓手,夯实安全稳定工作基础,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事件、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创建平安建设示范县(市、区)创造有利条件。
  (三)认真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回头看”活动。已经获得“常州市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要继续巩固创建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教育、综治、公安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创建工作“回头看”活动,对获得“常州市平安校园”称号后,因管理松懈,防范不力,不再符合创建标准或发生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突出问题的,取消“常州市平安校园”称号。对发生可防性案件的,将由公安部门发放整改通知书。对不整改或对不按整改通知要求回复的,同样取消“常州市平安校园”称号。
  (四)各地教育部门对学校和幼儿园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学校和幼儿园名称须与印章一致,申报表须盖齐辖市区教育、综治、公安部门公章。在报送申报材料时,请将各申报学校创建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学校校舍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学校汇总名单连同本地平安校园创建和考核验收工作总结一并报送,同时提供电子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鸿冰,电话:85681386,电子信箱:979881178@qq.com。
  
  附件:
  1.“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
  2.中小学(幼儿园)“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综治办    常州市公安局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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