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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19-000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19〕82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9-10-14 公开日期:2019-10-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常司发〔2019〕82号

各辖市、区司法局:

    为了增强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规章制定质量和效率,常州市司法局正在开展2020年度政府规章项目征集工作。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司法所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苏司电〔2019〕62号),各司法所承担基层立法民意征集工作,负责收集群众立法建议和意见。为了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承担基层立法民意征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立法民意征集活动,有效推动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工作,请贵单位协助做好规章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各司法所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开展规章项目民意征集工作。

    一、指导群众提出规章制定项目建议,并做好建议收集汇总。提出规章制定项目建议,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的事项;提出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时,请写明规章项目名称、立法的主要目的和理由、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条件的还可以说明拟设立的主要制度、提供规章草案文本及相关资料。请按照《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表》的格式填写,单位提出建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二、结合实际自行提出规章制定项目建议。各司法所可以根据实际,自行提出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或者对征集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章项目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后,按照《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表》的格式填写,加盖公章后提交市司法局地方立法处。

    三、在征集期限内及时提交规章制定项目建议。征集期限自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请各司法所在上述日期前抓紧做好征集工作并及时提交。市司法局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汇总和整理,对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进行论证,对其中具有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的立法建议适时予以反馈。

    四、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提交方式。提交规章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信地址:常州市司法局地方立法处(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邮编:213022) 。电子邮箱:zqyjfk@163.com;传真:0519-85681627。

 

    附件: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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