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各处室、单位:
《“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己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方案,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备案。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9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市人社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常人社党〔2017〕25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目标,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人社“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以此改革推进人社局服务型、法治型机关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人社服务,进一步提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常州幸福树”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业务标准化,进一步规范服务内涵
1、全面梳理清单。以标准化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为基础,全面梳理人社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和其他行政权力等权力事项和企业群众便民服务事项。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实现“不见面”办理的难易程度、业务系统改造程度、与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关联程度进行归档分类,分批向社会公布人社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2、全面统一标准。把“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主项、子项归类梳理,对项目名称、经办依据、材料明细、办理流程、内部流程、办理时限、表单等进行统一。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确保“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全面优化流程。按照“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的要求,不断优化各类事项办理流程。整合各类业务窗口,科学规划窗口布局,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经办服务新模式。规范和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指南,严格做到“能够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重复提供;能够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二)信息一体化,进一步融合服务平台
1、加快网络建设。按照“互联网+人社”要求,依托“金保二期”平台,推出CA(网上业务实体数字证书)、身份认证,推行电子印章应用,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办理模式。探索移动服务模式,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推动移动咨询、移动办理、智慧推送、精准服务,实现“不推一扇门,不见一个人,事项都办成”。
2、加快系统对接。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目标,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外,市人社局“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100%纳入江苏政务服务网统一运行。积极做好人社自建系统与江苏政务服务网对接工作,按照统一标准改造,确保审批(服务)清单、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库、移动客户端、快递服务、办件过程信息等数据与江苏政务服务网无缝对接。
3、加快同步提升。创新运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便利化手段,全面推动人社审批(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融合发展,由企业、群众自主选择线上线下应用模式,进一步拓展“不见面审批(服务)”外延范围。
(三)服务长效化,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1、打造双优品牌。坚持“把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理念,推进人社行政(服务)窗口“承诺说到做到、经办精准老到、诉求随叫随到、服务体贴周到”的“四到”建设,全力打造人社“优质服务、优秀窗口”的“双优”服务品牌。在人社行政窗口率先试点的基础上,向社保、就业等人社便民服务窗口延伸。通过“双优”创建,努力实现人社行政(服务)窗口服务绩效不断提升,单位满意度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2、打造四级平台。进一步整合市人社行政(服务)窗口业务系统和数据库,确保人社服务平台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的要求,加快推动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人社行政(服务)平台。在不断完善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系统功能基础上,逐步向村(社区)推广应用,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事后服务”为“事前服务”,实现“自助服务全覆盖,点触之间都明白”的绿色用户体验。
3、打造服务特色。着力打造“精心、精细、精准”的人社服务特色。在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的基础上,推行“免填单受理”、“容缺受理”,采取上门服务、就近服务等,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同时,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由基层人社所业务代办,以“基层办”替代“企业、群众到政府办”。
三、实施步骤
(一)梳理公布阶段。2017年10月前,对“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全面梳理人社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事项,公布市人社局第一批“不见面”、“见一次面”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实现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达85%的目标。
(二)全面推进阶段。进一步加快“金保”二期等自建系统建设,实现与江苏政务网的无缝对接。2018年3月,公布(调整)第二批人社局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具备条件的人社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事项100%“不见面”或“见一次面”办理、100%进行网上办理的“双百”目标。
(三)巩固提高阶段。全过程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比例。加快推进“双优”服务品牌建设,逐步向辖市、区人社局延伸,打造全市人社系统“双优”服务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进一步加快推进人社“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意义,增强改革使命感、责任感。在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局政务服务改革专项工作组(“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组),全面负责全局“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的统筹谋划和协调督促,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工作组成员是各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组成员要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政策法规处负责“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牵头、协调和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工作。机关党委负责“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督查工作。规划信息处和市保障中心负责牵头信息一体化建设和相关载体平台建设的技术保障工作。办公室负责“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宣传工作。就业处负责牵头基层平台建设相关工作。其他相关处室、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改革工作。
(三)加强督查,营造氛围。“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将纳入局“四位一体”综合考核体系,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建立“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督查制度。机关党委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处室、单位予以警示、督促整改,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局门户网站及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及时发布改革进展、具体举措和特色亮点,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常州市人社局“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2.常州市人社局“见一次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3.常州市人社局负面清单(见两次以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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