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溧阳市住建委,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戚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更好地推进我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建筑市场2014年度第一次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及参建各方主体行为,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分包合同管理,监理行为、建筑节能以及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重点突出施工扬尘控制和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检查。
二、检查方式
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3.0版)》(常建〔2013〕240号)有关的综合大检查表式对检查内容实行量化计分。
三、检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5月10日止,参建各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5月11日起,市区各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同步开展。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开展检查工作,5月25日起市检查组对各辖市(区)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每地区不少于3项)。
四、其他要求
1.各被检查单位通过常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下载《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3.0版)》,对照相应检查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准备好相应书面资料迎接检查。
2.各检查工作组对检查项目各方主体提前半天告知,检查时做到标准统一、仔细认真,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检查意见。
3.5月30日前,各辖市区及市区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工地扬尘整治、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情况单列)书面报送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4.各检查工作组的检查结果,统一录入“常州市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于6月15日前完成录入数据的审核与校对。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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