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49号 苏农计〔2022〕19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部分资金预算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财农〔2022〕29号 苏农计〔2022〕12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50号 苏农计〔2022〕20号)结合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形成初步分配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9月5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与审计处(0519-85682250)、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19-85682210)、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19-85689158)、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0519-85681860);电子邮箱:332080037@qq.com;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431室 邮编:213022
附件: 1、2022年中央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资金汇总表
2、2022省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资金汇总表
3、省级(第二批)专项资金分配因素表
4、中央(第二批)专项资金分配因素表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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