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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4年常州市水利局部门决算
索 引 号:014109867/2015-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5-08-28 公开日期:2015-08-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4年常州市水利局部门决算
2014年常州市水利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常州市水利局概况

    一、水利局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基层预算单位组成情况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

    四、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编制的相关说明及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等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4年度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一、水利局2014 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等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常州市水利局概况

    一、水利局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基层预算单位组成情况

    常州市水利局是统一负责我市水利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与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以及全市水政监察执法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

    主要职能包括: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水利(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或参与编制全市主要江河、湖泊和流域(区域)综合治理规划,水资源保护、防洪、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项)规划,并监督实施;3、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工作;4、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5、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6、主管全市江、河、湖、库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7、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8、拟订有关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9、编制、审查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10、负责市属水利工程、跨辖市区及具有控制性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11、主管全市农村水利工作;12、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工作;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共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基本建设处(规划计划处)、水政水资源处(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工程管理处、财务审计处、农村水利处(水土保持办公室)、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下属基层预算单位组成:除水利局本级外,共有下属7个基层预算单位,分别为为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常州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常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以及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

    二、2014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和省委、省政府加快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推进水利现代化决策部署的重要一年,我市水利工作将按照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总体安排及市委、市政府对现代化的新部署,围绕“六大体系”总体布局,大力实施“2255”重点治水项目,继续搞好六项农村水利建设配套,切实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和河湖“蓝线”“四线”管理的落实,力争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工程管理规范化、运行和调度信息化、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和自身综合保障能力建设上有新的提升。

    1、精心抓好“2255”重点治水项目建设。即全力配置和切实做好新沟河、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2大流域性项目实施和影响工程建设;加快完成澡港河、丁塘港2条城市引排河道整治;推进长江大堤能力提升、永安河拓浚、城区洼地除涝、中小河流治理、机厂河枢纽新建等5项流域、区域骨干工程;推进市防汛仓储基地改造、防汛抢险演练基地,常州城市防洪监控中心、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等5项事关水利长远发展的支撑项目建设。

    2、扎实推进农村水利六项配套。继续实施二市二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大力度推进千亩以上圩堤达标,坚持农村河道疏浚与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确保同步推进。按照轻重缓急要求,落实10万方以上塘坝除险计划,加快消险处理。切实加强小型工程管理,提升泵站、圩堤、河道一体化长效管护覆盖率。继续按照“五有”,即“有水利站(防办)专门机构、专门编制、专门人员、专门经费、专门设施”的要求,推进和做好基层水管队伍建设。

    3、着力强化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全力抓好规划控制。完成《常州市水系规划》《常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颁布实施。在划定“三条红线”和“河道蓝线”基础上,出台我市贯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紧抓我市推进生态绿城建设的契机,制定落实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方案,研究推进常州滨水空间慢行系统与岸线、水网生态治理的融合途径,改善提升水生态环境。继续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节水工作指导,继续抓好节水型学校、节水型社区(小区)等载体建设和节水技改,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4、切实抓好水利各项管理。防汛防旱管理。始终把防汛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抓好险工隐患整改,加强物资储备、责任制及预案落实,重点推进市防汛信息系统集成平台,河湖处泵站管理信息化平台、城防处防洪工程信息化平台整合,加快形成防汛及水资源调度决策体系。工程运行管理。市区工程管理,重点落实常州城市防洪大包围投入运行后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面上工程管理。以水管单位达标和水利风景区创建为抓手,推进常州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提质上档。湖泊水域管理。按照省政府河道长效管护推进会议要求,突出长荡湖、西太湖等湖泊和重点河道水域管理,实施“河长制”管理全覆盖。规划前期管理。紧抓“两河”启动和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契机,谋划项目前期,形成“包装储备一批,对接上报一批、每年开工一批、每年竣工一批”的良性机制。水利执法管理。以水利综合执法示范为契机,研究和完善水行政执法能力机制和体制。系统目标管理。适应当前水利大发展,大建设形势要求,进一步完善局属单位及辖市区两个层面目标考核和督查机制,激发行业和系统活力。

    三、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1、部门机构总数

    编入部门决算的常州市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8户。常州市水利局行政本级1户,事业单位7户。

    2、部门决算管理形式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户,为常州市水利局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为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户,为常州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户,为常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

    3、核定编制总数

    总编制273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234人。

    4、编内实有人数

    在职224人,其中:行政37人,事业206人;退休91人。

    四、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编制的相关说明及基本情况

    水利局部门决算编制涵盖8个预算单位,包括1个行政单位,7个事业单位(含1个参公单位),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一般预算拨款、省市级专项资金等,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其他支出。主要收支内容包括水利机构正常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和维护、水利前期工作、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文测报、水质监测、水利技术推广和培训、水利执法监督、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等。

    

    第二部分 2014年度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等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4年度决算填报说明

    一、水利局2014 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733.21万元,比上年增加521.9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幅达6%。收入主要包括:

    1 、财政拨款9163.85万元。为当年从省、市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上年结转和结余569.36万元。为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或以后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9365.9万元。其中包括:

    按支出功能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3万元,主要为水利局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如离退休经费及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6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368.8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6181.4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和维护、水利前期工作、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文测报、水质监测、水利技术推广和培训、水利执法监督、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等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371.6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市政府对职工住房改革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支出。

    6、其他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支出367.3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按有关规定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按支出性质分类

    A.基本支出3529.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水利行业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B.项目支出5836.31万元,指为完成特定的水利行政工作任务或水利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类专项支出。

    C.年末结转和结余367.31万元。

    二、“三公”等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部门预算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4 年,市水利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62.46万元,较去年下降3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0.97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21.4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年度内未购置新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 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0.97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66%。主要用于市水利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防汛防旱、水政执法、水文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水利建设管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湖泊巡查、工程质量监督等现场工作和野外偏远地区作业发生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运行支出以及经批准报废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2014 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21.49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支出的公务接待费,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住宿及工作餐费等支出。

    3、会议费指按《常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常办发〔2014〕39号)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会议支出。2014年度会议费决算支出数85.7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规划前期论证、防汛抗旱调度、工程建设管理等支出。

    4、培训费,指按《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常财行〔2014〕7号)规定开支的本系统内的培训支出,包括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2014年度水利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数55.18万元,主要用于水政执法培训、水管单位技术人员专业培训等支出。

       

    附件: 2014年度常州市水利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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